1.1 采购项目名称:大瀑布景区东侧**疏散扶梯项目(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大瀑布景区垂直交通**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资金:国有自筹。
1.4 采购项目概况:**大瀑布景区疏散扶梯,总长度约325米,****中心、公厕、上下站房、冷水鱼道路、集散平台等配套设施、山体游道长度共约2280米、入口给排水工程、停车诱导系统、移动互联网络工程、景观公共服务系统、智能化门禁系统等配套设施工程。
2.2 服务期限:项目现场土石方消纳完成截止,预计时间2026年10月31日。
2.3 服务地点:**省**市黄果树旅游区黄果树景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R£****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
1、弃土量:结算时以实际收方数量(弃土量以结算期实际收方数量为准,按天然密实方体积计算。结算时,依据项目施工期间三方(建设、监理、施工)共同签认的原始地形测量数据及竣工后测量数据,计算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净量,并以此作为弃土费用的最终支付依据。)为准。
2、计算单位: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
3、本弃土场收费标准:收费6元/立方米,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堆放及进行场地平整。
双方在协议签订后,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每月30日前对弃土方量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4.2付款方式:
双方在协议签订后,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每月30日前对弃土方量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结算款支付周期和额度,视弃土场倒土工程建设单位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予以支付,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累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同期计量支付比例。乙方充分理解上述工程款支付方式,同时不会向甲方提出相关费用要求。本条款具有优先适用权,与本合同其他内容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黄果树支行
银行账户:820********0857366
4.3履约保证金:/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如有)
4.5其他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资格情况:(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土地整治服务;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土石方工程施工;机动车充电销售;****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休闲观光活动;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宿服务;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推荐理由:作为政府国有平台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政府各项管控政策,能够自觉遵守渣土处置、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意识强,履约可信度高,保障土石方外运消纳顺畅,且经多方现场核查、合规性论证,黄果树景区周边仅该供应商规划弃土场同时满足合法资质、库容承载、生态环保、景区管控、结算审计全部硬性条件,无其他可替代合规消纳点位。
采购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含税)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土石方消纳处置(弃土场收纳) | m3 | 75000 | 6 | 450000 | 乙方应保证其弃土场的运营具备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
2026 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5日。
监督机构名称:****公司运营管理部
举报电话:**市**区垄安大道115号
举报电话:150****2303
1、乙方做好弃土场协调管理,引导甲方做好规范倒土工作。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弃土倒土期间,弃土倒土驾驶所需车辆、车辆安全、驾驶安全等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倒土及对弃土进行平整,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5、在运输工作中,甲方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道路环境整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若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安全责任,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6.乙方应保证其弃土场的运营具备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且场地地质条件稳定、场内道路及卸土区域符合基本安全规范。因乙方弃土场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缺陷、场地不平整、缺乏安全指挥等)且未提前告知或采取防范措施,导致甲方车辆损坏、倾覆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
地 址:**市**区垄安大道115号8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86****2371
电子邮件:/
2026 年 7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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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钻渣、土方及桩头等外运消纳 | 6%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