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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同征预告补〔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5号)等有关规定,我区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关于T2025C04经营性招拍挂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5〕11号),现根据《****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及《****规划局**分局关于T2025C04经营性招拍挂用地规划意见的函》(编号:厦**规划同意见〔2025〕第012号)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就T2025C04经营性招拍挂用地项目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一、征收范围”中“根据《****规划局**分局关于T2025C04经营性招拍挂用地规划意见的函》(厦**规划同意见〔2025〕第012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区五显镇垵炉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征收土地面积8.7468公顷。”变更为“根据《****规划局**分局关于T2025C04经营性招拍挂用地规划意见的函》(编号:厦**规划同意见〔2025〕第012号)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区五显镇垵炉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征收土地面积8.7651公顷”。
二、原公告中的附件变更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三、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且有效。
四、本补充公告公示期自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止(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T2025C04经营性招拍挂用地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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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