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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6MA200KT26H | 建设单位法人:黄宝成 |
| 王春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郭巷白洋湖路6号 |
| **市吴淞江科技产业园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D4412-热电联产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白洋湖以东,白洋湖路以西地 |
| 经度:120.679860 纬度: 31.206250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27 |
| 吴开管委审环建〔2019〕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1649 |
| 2607.7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6MA200KT2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南大****公司 |
| ****0900MA1ML1CG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94MA1MBPL35X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c=show id=87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发电量11.23亿kWh,年供热量325.6万GJ/a | 实际建设情况:年发电量11.23亿kWh,年供热量325.6万GJ/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2套80MW级燃气轮机及其配套的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2台50t/h的备用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2套80MW级燃气轮机及其配套的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2台50t/h的备用锅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正常工况下2套燃气机组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干式低氮燃烧器和烟气脱硝处理后经2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下2套备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脱硝装置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报告表的要求,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报告表中推荐标准。具体考核指标:SO、NOx、烟尘、氨等。加强操作环节的环境管理,减少非正常工况发生。 厂区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废水分质处理:1.含氮磷废水:锅炉排污水(22668吨/年)送至二期污泥焚烧项目处置;2.不含氮磷废水:超滤浓排水(141675吨/年)回用于原水预处理反应沉淀池;燃机清洗废水(5667吨/年)、主厂房冲洗排水(11334吨/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树脂再生废水(120吨/年)、反渗透浓排水(170010吨/年)、冷却塔排污水(430692吨/年)、废水处理站用水(39534吨/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共计487127吨/年)**生活污水(5049吨/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3.锅炉酸洗废水(1000吨/10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须加强管理,确保本项目无含氮、磷等污染物的生产废水排放。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强噪声声源,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2套循环机组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和烟气脱硝处理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等,分别经由1根40m高烟囱排放(DA001、DA002)。 本项目设有2台50t/h的燃气备用锅炉,采用干式低氮燃烧系统,2台备用锅炉废气共用1根18.6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厂区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超滤反洗排水、备用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原水预处理入口;树脂清洗废水、燃机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处理;锅炉排污水部分回用至循环水系统机力通风冷却塔,部分经我****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处理;冷却塔排污水进入回用水池,用于余热锅炉、备用锅炉排污冷却水,剩余部分作为循环水系统加药间配药用水,回用至循环水系统机力通风冷却塔;锅炉酸洗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处理厂处理;反渗透浓排水直接****处理厂处理。 已合理布局厂区噪声源,选用低噪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备用锅炉排气筒合并成1根,高度18.6米,内径2.0m。化水系统增加中间水箱和中间水泵,将超滤保安过滤器改为超滤自清洗过滤器,将反渗透产水箱改为预脱盐水箱。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包装桶、废铅酸蓄电池、废硒鼓/墨盒、废含汞荧光灯管、废油漆,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保温棉、实验室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公司同一厂区内的生物质项目焚烧处置。 |
| 新增环评未识别固体废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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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设完成 | 定期监测 |
| 1 | DA001排气筒 | 本项目燃气轮机组废气中氮氧化物满足《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7-2021)表1限值,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 已建设完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2套循环机组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和烟气脱硝处理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等,分别经由1根40m高烟囱排放(DA001、DA002)。 | 定期监测 | |
| 2 | DA002排气筒 | 本项目燃气轮机组废气中氮氧化物满足《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7-2021)表1限值,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 已建设完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2套循环机组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和烟气脱硝处理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等,分别经由1根40m高烟囱排放(DA001、DA002)。 | 定期监测 | |
| 3 | DA003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排放限值 | 已建设完成,本项目设有2台50t/h的燃气备用锅炉,采用干式低氮燃烧系统,2台备用锅炉废气共用1根18.6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 定期监测 | |
| 4 | P8食堂排气筒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 油烟已安装净化装置,单独烟道排放。 | 定期监测 | |
| 5 | P9危废暂存间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排放限值 | 已建设完成,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 定期监测 |
|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合理布局厂区噪声源,选用低噪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 | 定期监测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包装桶、废铅酸蓄电池、废硒鼓/墨盒、废含汞荧光灯管、废油漆,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保温棉、实验室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公司同一厂区内的生物质项目焚烧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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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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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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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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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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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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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