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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沧****行政审批局对****年处理10万吨煤焦油及乙烯焦油混合物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受理,现将受理情况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7月29日-8月12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317-****755
附件:沧****行政审批局7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表
******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29日
沧****行政审批局7月29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年处理10万吨煤焦油及乙烯焦油混合物深加工项目 | **** | ****开发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