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名称 |
****5部废旧车辆报废处置 |
| 挂牌价 |
21500元 |
| 保证金 |
0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7-31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8-7 |
| 是否延期 |
否 |
| 联系人 |
沈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6****3632 |
| 地址 |
**市**区虎屿路1号 |
| 发布机构 |
**** |
****5部废旧车辆报废处置信息公告
根据有关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买受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
购置时间 |
| 标的1 |
**日产牌闽DUA373小型轿车处置 |
3500元/部 |
2011年 |
| 标的2 |
明锐牌闽DVH251小型轿车处置 |
3500元/部 |
2012年 |
| 标的3 |
捷达牌闽DA6589小型轿车处置 |
3500元/部 |
2012年 |
| 标的4 |
捷达牌闽DF5658小型轿车处置 |
3500元/部 |
2014年 |
| 标的5 |
**牌闽DQ8X81轻型厢式货车处置 |
7500元/部 |
2018年 |
转让内容:
****处理5部报废车辆。买受人进行回收注销。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法的工商经营许可证,受让方不得与转让方存货的供应商或生产商有任何关联关系。没有资质的收购单位或个人不能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式:
****集团采购平台公开询价,价高者得。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根据转让方通知(一般提前1到2天通知)自带车辆及人员按时上门回收,作业时须遵守转让方安全管理规定。若出现受让方不按时上门回收情况,逾期按100元/天/台扣款,逾期达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取消合约,并通知其他回收单位上门回收,同时保留追究受让方未及时上门回收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赔偿的权力,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履约赔偿。
2、受让方负责车辆运输及标的物的装、卸工作,所需的工具、备件及耗材等物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待现场清运完毕后,如由于装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垃圾,受让方需配合清扫。
3、受让方运输该批标的物车辆离开转让方现场后,其一切与该批标的物相关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负责。
4、受让方应需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如出现不履约行为,将被列入转让方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受让方人员及车辆进入转让方现场,需遵守转让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作业。报废处理时受让方须保证转让方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报废车须整车拖出,严禁在转让方现场切割处理。
6、受让方装载货物的车辆需符合车管部门的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在转让方现场或港区内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超高、不超载、不超速。
7、受让方须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由受让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该受让方加盖公章)”。
8、******局****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加盖公章)”。
9、受让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报废回收价(整车),支付方式采用对公转账形式。
10、标的移交及后续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吊装、搬运、装卸、运输等一切手续、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6年10月31日)
六、现场看样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6年7月31日-8月7日 9:00-11:30,14:00-17:00;
地址:**市**区虎屿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沈翊 136****3632
七、请有意向的受让方密封投递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集团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联系人及电话:沈翊 136****3632
****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