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方志馆七楼(地方志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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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性质
省方****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方****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附表一:省方****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三)设计及施工要求 3.技术质量要求3.2展项的安全性原则和可管理性原则:(4)展陈信息化配套设备后台,应采用开源架构设计,便于采购人自主运维、常态化更新展览数据;

更正为:展陈信息化配套设备后台,应采用开源架构设计,便于采购人自主运维、常态化更新展览数据;在本展览项目存续期间,后台设施设备所提供的功能应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所产生的维护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原磋商文件中的 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省方****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技术部分

设计方案2 (4.0分)

根据供应商围绕设计方案1制作的设计视频(需完整呈现方案整体构思与核心主题思想,直****展示中心空间布局、图文、多媒体及互动装置展陈形式,展现方志三大板块展示内容与展览、文化交流复合功能,风格庄重简洁,内容形式融合创新,总时长不超过300秒)进行评审: 1.设计视频内容完整详实、逻辑合理,特色亮点丰富,落地可行性高,全面满足采购需求且设计呈现优于要求,得4分; 2.设计视频内容基本完整、排布较为合理,具备落地可行性,可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设计视频内容简略残缺、逻辑设计不合理,落地可行性不足,无法完全覆盖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按要求提交设计视频,得0分。 注:设计视频应采用通用视频格式,视频损坏或无法播放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将设计视频以U盘形式递交到**市**区天**路618号A栋11楼,逾期递交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若采用邮寄方式,请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qq.com)。邮寄地址:**市**区天**路618号A栋11楼,电话:王小姐020-****4924。标书代写

整体展项运用的重点、亮点营造和表现 (4.0分)

根据供应商围绕“第二章采购需求”提供的整体展项运用的重点、亮点营造和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展项的重点效果、亮点营造及表现)进行综合评审: 1.展项的效果脉络清晰、结构严谨;勾勒全貌,重点突出,主次分明且视觉新颖、造型独特,有很强参与性,与建筑体量、格调丝丝入扣,符合展览馆设计的功能需求,能避免视线与噪声干扰,能兼顾空间发展的灵活性的,得4分; 2.展项的效果脉络比较清晰、结构较为严谨;能基本勾勒全貌,比较突出重点,主次分明且视觉较为新颖、造型独特,有较强参与性,与建筑体量、格调较为匹配,较符合展览馆设计的功能需求,基本能避免视线与噪声干扰,较能兼顾空间发展的灵活性的,得2分; 3.展项的效果脉络不清晰、结构不严谨;不能勾勒全貌,重点不突出,主次不分明且视觉陈旧、造型不独特,具有较弱的参与性,与建筑体量、格调严重违和,不符合展览馆设计的功能需求,不能避免视线与噪声干扰,且没有兼顾空间发展的灵活性的,得1分; 4.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

展览技术情况 (4.0分)

根据供应商围绕“第二章采购需求”提供的展览技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拟为本项目投入的材料、设备的合理性,陈列布置的使用性、感观性、便捷性、易拆卸性,展区中的灯具、灯光的布置合理并符合采购人需求,用材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严控VOC排放,灯光、展具选型适配绿色二星级建筑要求,兼顾安全性、易维护、可拆卸,落实全项目消防安全要求等情况)进行评审: 1.展览技术方案完整详细,绿色环保、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 2.展览技术方案基本完整,绿色环保、较合理,基本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3.展览技术方案简单、不完整,不绿色环保,不合理,可行性较低,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

商务部分

企业认证 (6.0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展项设计与开发相关)的,每具备一项得 2 分,满分得6分。 注:①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显示为“已失效”、“撤销”、“暂停”或其他失效情况的不得分),证书复印件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如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足认证时间要求且办理认证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研发能力 (10.0分)

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展馆展品远程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二维码智能识别语音讲解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智能中控系统互动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在线预约管理系统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 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名称可以不与上述表述完全一致,但须体现上述相关功能,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同一功能具备多个证书的,只计取一次分值。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3.0分

技术部分57.0分

报价得分10.0分

技术部分

设计方案2 (5.0分)

根据供应商围绕设计方案1制作的设计视频(需完整呈现方案整体构思与核心主题思想,直****展示中心空间布局、图文、多媒体及互动装置展陈形式,展现方志三大板块展示内容与展览、文化交流复合功能,风格庄重简洁,内容形式融合创新,总时长不超过300秒)进行评审: 1.设计视频内容完整详实、逻辑合理,特色亮点丰富,落地可行性高,全面满足采购需求且设计呈现优于要求,得5分; 2.设计视频内容基本完整、排布较为合理,具备落地可行性,可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设计视频内容简略残缺、逻辑设计不合理,落地可行性不足,无法完全覆盖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按要求提交设计视频,得0分。 注:设计视频应采用通用视频格式,视频损坏或无法播放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将设计视频以U盘形式递交到**市**区天**路618号A栋11楼,逾期递交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若采用邮寄方式,请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qq.com)。邮寄地址:**市**区天**路618号A栋11楼,电话:王小姐020-****4924。标书代写

整体展项运用的重点、亮点营造和表现 (5.0分)

根据供应商围绕“第二章采购需求”提供的整体展项运用的重点、亮点营造和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展项的重点效果、亮点营造及表现)进行综合评审: 1.展项的效果脉络清晰、结构严谨;勾勒全貌,重点突出,主次分明且视觉新颖、造型独特,有很强参与性,与建筑体量、格调丝丝入扣,符合展览馆设计的功能需求,能避免视线与噪声干扰,能兼顾空间发展的灵活性的,得5分; 2.展项的效果脉络比较清晰、结构较为严谨;能基本勾勒全貌,比较突出重点,主次分明且视觉较为新颖、造型独特,有较强参与性,与建筑体量、格调较为匹配,较符合展览馆设计的功能需求,基本能避免视线与噪声干扰,较能兼顾空间发展的灵活性的,得3分; 3.展项的效果脉络不清晰、结构不严谨;不能勾勒全貌,重点不突出,主次不分明且视觉陈旧、造型不独特,具有较弱的参与性,与建筑体量、格调严重违和,不符合展览馆设计的功能需求,不能避免视线与噪声干扰,且没有兼顾空间发展的灵活性的,得1分; 4.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

展览技术情况 (4.0分)

根据供应商围绕“第二章采购需求”提供的展览技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拟为本项目投入的材料、设备的合理性,陈列布置的使用性、感观性、便捷性、易拆卸性,展区中的灯具、灯光的布置合理并符合采购人需求,用材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严控VOC排放,灯光、展具兼顾安全性、易维护、可拆卸,落实全项目消防安全要求等情况)进行评审: 1.展览技术方案完整详细,绿色环保、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 2.展览技术方案基本完整,绿色环保、较合理,基本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3.展览技术方案简单、不完整,不绿色环保,不合理,可行性较低,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

商务部分

企业认证 (6.0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展项设计与开发或展览展示或其他与展览相关的认证范围)的,每具备一项得 2 分,满分得6分。 注:①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显示为“已失效”、“撤销”、“暂停”或其他失效情况的不得分),证书复印件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如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足认证时间要求且办理认证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研发能力 (8.0分)

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展馆展品远程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二维码智能识别语音讲解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智能中控系统互动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展馆在线预约管理系统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6分,最高得8分。 注: 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名称可以不与上述表述完全一致,但须体现上述相关功能,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同一功能具备多个证书的,只计取一次分值。

3、原磋商文件中的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三、项目概况(三)设计及施工要求3.技术质量要求3.2展项的安全性原则和可管理性原则:(4)展陈信息化配套设备后台,应采用开源架构设计,便于甲方自主运维、常态化更新展览数据;

更正为:(4)展陈信息化配套设备后台,应采用开源架构设计,便于甲方自主运维、常态化更新展览数据;在本展览项目存续期间,后台设施设备所提供的功能应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所产生的维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路618号

联系方式:020-****8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4924

****

2026年07月3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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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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