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反食品浪费法》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管理局《****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11****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实施方案》(藏机管发〔2024〕32号)要求,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6****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抽查评估,诚邀符合条件的相关第三方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市2026年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抽查评估
(三)最高限价:9.37万元
(四)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国反食品浪费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GB/T 42967—2023)、《****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等。
(五)评估范围:**县、**县、**县、**县、**县、**县及24****机关食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内容:根据《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以及创新成果等进行全面评估。
(二)评估方式: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打分,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成果要求:于2026年9月中旬前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成果。****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工作过程中,****机关食堂的反食品浪费工作开展情况,聚焦制度建设、日常管控、采购管理、节约宣传、数字化管控、剩餐处置、人员管理等关键工作维度,系统筛选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突出、举措务实有效、落地性强的优秀标杆单位。在最终评估成果中,需单独形成优秀典型经验总结与推广案例板块,提炼可复制、可落地、可推广的实操工作方法、管理模式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参选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根据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参选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含评估方法、进度安排、人员配置等);
(三)报价函(含费用明细,报价应包含评估实施全部费用);
(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成果证明);
(六)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式:********小组,对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评估参选单位的项目方案、团队实力、业绩经验及报价等因素。
(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机关事务管理局5009办公室。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5009办公室(地址:**自治区**市**区**路20号)。
(三)联系人:尊追
(四)联系电话:157****2500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选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三)****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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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来源:房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
编辑:李梦丹
责编:孙通
审核:多吉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