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9万吨铸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F03/F04窗口)
邮编:04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9万吨铸件技改项目 | **市 ** | **** | 联合泰泽(**)****公司 | 该项目拟取消原泵阀生产线,将现有工程中的10t/h冲天炉替代为15t/h冲天炉;高端配件车间采取冲天炉+中频炉双联法熔炼、粘土砂湿型(芯)铸造工艺,年产高端配件6万吨;机械配件车间采用中频炉熔炼、消失模铸造工艺,年产机械配件3万吨;变更后年产铸件9万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冲天炉烟气与加料废气共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装置进行处理;出铁、出渣废气与配料系统废气均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中频炉采用炉盖与除尘一体化技术,同时在炉体上方设置集尘罩收集二次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制芯废气、浇注冷却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落砂、砂处理、抛丸打磨等废气均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冲天炉冷却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EWS高效污水处理机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和冲天炉出渣,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抛丸打磨除尘灰、废铁屑、不合格品和浇冒口废料收集后作为冲天炉原料,其他除尘灰、冲天炉渣等一般固废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1座10m2危废贮存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布置于全封闭厂房内,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危废贮存点等重点防渗区的措施有效性,保障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点设置防漏裙角、出口设置围挡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按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