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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朗街道龙起路文信朗庭6栋2层,邮编:852451
联系电话:0760-****7718
传 真:0760-****8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建硕街2号华盈睿谷H栋3楼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拟**于****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建硕街2号华盈睿谷H栋3楼(东经:113度31分57.983秒,北纬:22度31分56.217秒),项目用地面积798平方米,主要从事UV树脂、有机硅树脂等的研发工作,研发产能为UV树脂51吨/年、有机硅树脂30吨/年。 |
| 环评机构 | 青衡环保****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处理厂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