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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东一路、新东二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新东一路、新东二路建设工程立项的函》(茂发集函〔2026〕4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政府请示报告处理表(NO.综一2026-144),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茂府规〔2024〕3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实施新东一路、新东二路建设工程(**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是2510-440904-17-01-8945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市**区羊角镇羊角片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东一路全长约420m,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接金木路,设计终点接羊角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5m,按城市次干路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新东二路全长约450m,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接羊角路,设计终点接新发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5m,按城市次干路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均采用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含路面工程、人行道等)、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和绿化工程,预留给水、通信相应管线位置。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164.77万元,其中工程**费3335.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6.59万元,预备费198.59万元,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费用2994.3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通过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标按我局核准意见执行(见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六、请根据本批复文件,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建设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七、项目的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工程结算须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财政局****中心审核后,报我局审查,报市政府审定。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统计局。
附件:1.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项目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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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执法局、市税务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