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地块
占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158638.72m2
地理位置:******办事处八一社区、****中心经纬度E113.84768°,N31.62376°)
土地使用权人:****教育局
未来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B)、教育用地(A)和住宅用地(R)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教育用地(A)和住宅用地(R),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配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第一阶段调查:2001年地块内及周边已建成**市****公司****砖厂,简称“八一砖厂”,建设传统粘土轮窑制砖生产线,八一砖厂占用本地块面积约8590m2,地块其他区域仍为农用地;2002年9****砖厂工商注销,之后转个人经营,2010年之后停产,厂区废弃,仅烟囱等构筑物留存至今。该砖厂历史生产以粘土红砖制造为主,使用原煤作为燃料,存在窑炉烟气沉降、废渣堆存、原料淋溶等历史污染源,调查地块四周已设置围挡,地块一直处于未利用状态;2025年,地块用地性质转为建设用地,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B)、教育用地(A)和住宅用地(R),目前处于待开发利用状态,由周边居民复垦,主要种植蔬菜。
调查单位于2026年5—6月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对地块周边情况进行了调查,地块周边涉及的敏感目标有居住区、农用地、地表水。调查期间调查单位系统地收集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经调查及资料分析,地块潜在污染****砖厂。潜在主要污染物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氟化物、硫酸盐、铜、汞、砷、镉、铬(六价铬)、铅、镍、苯并[a]芘等。
第二阶段调查:根据地块内外污染识别情况,调查单位在初步采样调查阶段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采样点的布设,地块内共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1个地表水监测点;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在2026年6月8—10日完成,土壤点位共7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8个,其中平行样品3个,分1个批次运送,设置运输、全程空白样品各1个。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在2026年6月13日完成,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其中平行样品1个,分1个批次运送。检测结果显示,除浑浊度、总氮外各污染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样品采集工作在2026年6月13日完成,1个地表水点位,共采集地表水样品2个,其中平行样品1个,分1个批次运送。检测结果显示,除总氮外各污染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调查总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B)、教育用地(A)和住宅用地(R)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采样分析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