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6年8月10日10时至8月10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8月10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规划功能 |
租期(年) |
面积约(㎡) |
招租底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目前状态 |
权证信息 |
| 1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2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0800 |
0.27 |
空置 |
有 |
| 2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3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0800 |
0.27 |
空置 |
有 |
| 3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4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4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5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5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6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6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7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0800 |
0.27 |
空置 |
有 |
| 7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8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8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9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9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10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10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11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11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12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12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13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 13 |
鹿**南浦路335号公交始发站14号营业房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始发站 |
2 |
12 |
11800 |
0.3 |
空置 |
有 |
二、 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标书代写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交易中心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招租方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百元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付清。如合同期未满承租方发生违约退租等情况,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2号标的**15个周期(最长**至2026年11月26日),3-5号、7-13号标的**4个周期(最长**至2026年9月4日),6号标的**41个周期(最长**至2027年5月27日)竞价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市鹿**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3877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
****
****公司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