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创安博生物技****中心实验室项目
审批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英创安博生物技****中心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士路与琨玉路交汇处**湾智创产业园2栋401A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租赁**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士路与琨玉路交汇处**湾智创产业园2栋401A厂房,建设英创安博生物技****中心实验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共一层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627.38平方米。项目主要开展mRNA-LNP、免疫细胞、CAR-T细胞和CAR载体的提取、培养体系研发、细胞表面标志物监测、工艺流程探索、制备及相关检测等。项目属于P2实验室等级,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等,项目内实验均不涉及传染性、感染性疾病的研究以及动物实验。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内应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水厂深度处理。项目碱液喷淋塔废水、洗衣废水、实验区地面清洗废水、研发实验废水、高压灭菌锅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尾水需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水厂深度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实验需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通过生物安全柜处理后再进入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中生物安全实验区产生的酸雾和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新风净化系统处理后再进入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中一般实验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新风净化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中的氯化氢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化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各项管控要求与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须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须核实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污染防治要求。 (五)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工作,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相关工作,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众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2191 通讯地址:**区学士街道学士路**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24层 邮编:4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