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龙贵煤矿**整合项目(****)井田位于**市**区东北方向约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市**区管辖。本项目为**整合项目,龙贵煤矿、龙贵二****煤矿整合为“龙贵煤矿”。2025年9月23日,******厅****煤矿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整合后井田面积3.8688km2,开采标高1203~873m,龙贵煤矿设计生产能力****,服务年限21.1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https://pan.****. com/s/1P10S3znshx1cSojvtljcEApwd=8grv。提取码:8grv
建设单位:****
地址:**自治区**市**区拉僧仲
联系人:连永祺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cn/xxgk2018/ xxgk/xxgk01/201810/ 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7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