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9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屡有发生。**省202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作假行为专项行动,但部分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依然突出,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公司在开展的自行监测中漏项缺项,排污许可证规定应监测的15种污染物,仅监测9种,且未按要求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监测。**市兴华特钢等企业采用拔采样管、虚假标记、高标低校方式人为掩盖超标数据。****公司存在采样人员无证上岗、擅自修改监测结果等问题,2023年以来为23家企业出具26份不实、2份虚假监测报告。****公司为朔****公司出具的地下水监测报告中,地下水监测点位实际不存在,明显作假。同时,一些地方监测设施重建设轻运行,****开发区****监测站点管理粗放,57个监测组分中,除了3一甲基戊烷外,均不满足质控要求。
二、整改措施
3.**市2025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对******公司监测缺漏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4.****监管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合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创设非现场监管等制度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增强震慑,有效防止检验检测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5.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环境监管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严惩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空气质量乡镇站、园区站、交通站和污染源监测质量技术核查工作,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三、整改完成情况
****环境局**分局依法对发现鑫明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对监测缺漏项行为立案处罚6.4万元,同时将******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线索移送******管理局。
联 系 人:田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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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