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推动人工智能与我市制造业深度融合,充实全市“人工智能+制造”专业服务供给,搭建规范稳定的服务商**池,现面向市内外公开征集“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业务范围应具备针对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运维、供应链管理、质量控制等重点环节的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
(三)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如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智能决策等)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拥有相关的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四)申报单位技术团队完整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力突出,发展成长性良好,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示范性强的服务模式和专业案例,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责任及权利
(一)对于入围单位,将统一公布和社会推介,并组织专家团队对其服务能力进行评定;
(二)经评定的入围单位,我市将在推进“人工智能+制造”工作中面向企业做重点推荐,供企业择优选用;
(三)服务**库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调整;
(四)入围单位承诺接受****组织的第三方对其用户反馈评价的随机调查。
三、征集流程
(一)请相关单位按照模板和时限要求,准确填报《**市“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书》,并组织相关佐证材料。
(二)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递交方式:
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59****0657@qidong.****.cn,内附《**市“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WORD格式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PDF扫描版。文件请注明:单位全称+“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书。
四、其他事项
请各镇、园区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积极申报,同步组织辖区内制造业企业转发通知至**服务商。
****工信局联系人:胡子凡
联系电话:0513-****9019
附件:**市“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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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