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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上塘东岸片详细规划ST-08-03街区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1 | |||||||||||||
| 规划项目名称:**县上塘东岸片详细规划ST-08-03街区局部地块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2026年7月7日(永政发[2026]49号) 规划编制单位:****研究院 一、地块区位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街道**村,区块东侧至**村东华居民点,南侧和北侧至周边山体,西至**村东岸居民点,规划修改范围涉及《**县上塘东岸片详细规划》中的08-03-37~08-03-58等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8.64公顷。 二、规划范围线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依据最新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对南侧和北侧原规划范围线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规划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以外的用地调出规划范围,同时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以内的用地纳入规划范围。调整后规划总用地面积由原256.72公顷调整为258.14公顷,净增加1.42公顷。 三、规划河道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门前浦规划河道线位进行优化调整,规划河道宽度仍维持原规划的20米不变,河道管理范围维持原规划的不小于10米不变。 四、规划道路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依据新的S325省道连接线线位将溪南路道路线位优化调整,道路红线宽度维持原规划18米不变;将**路和丁香路道路线位优化调整,道路红线宽度由原规划的18米调整为12米;保留山水路,道路红线宽度仍维持原规划的18米不变;保留百合路,道路红线宽度由原规划的18米调整为12米。 五、用地代码和类别规划修改 原规划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类别代码和类别名称,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重新确定用地代码和名称,将环境设施用地(U2)调整为环卫用地(1309),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G2)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水域(E1)调整为河流水面(1701),新增耕地(01),新增林地(03),****基地(0703),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六、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的修改 规划道路和规划河道优化调整后,将用地功能调整为以耕地(01)、林地(03)、****基地(0703)、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环卫用地(1309)、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1402)等功能为主。 七、地块指标修改 依据相关规范,本次规划修改对08-03-37~08-03-58等地块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相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修改。 八、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用地布局产生变化,整体开发强度有所降低,****处理厂、社会停车场。经评估,对城市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影响较小。建议进一步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并完善其他配套设施。原规划设置的市政设施仍按原方案配置,相关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九、其他 根据《**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完成考古前置工作。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规划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附件:1.区位图 2.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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