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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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高新环审〔2026〕5号
关于对《**高新区**港务码头西北侧岸坡抢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高新区**港务码头西北侧岸坡抢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第三方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及第三方评估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公司按报告表规定的内容实施该项目。本项目主要包括对现有岸坡进行地基加固和路面修复,设计工作年限为5~10年。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 岸坡加固:对现有30m×40m长护岸进行加固。加固区域地基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加固(桩径0.6m,梅花型布置,桩长15-19m),路面采用混凝土结构(25cm厚现浇砼面层+6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级配碎石垫层);
2. 配套工程:依托**港区内已建道路,并增设沉降监测设施、照明、监控、指示标牌等管理设施。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要求:
1. 项目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港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马步桥港。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高压旋喷桩废水依托港区现有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地面洒水,不外排。严禁向长江及周边水体排放任何废水、固废。
3.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有:设置临时围挡并配备喷雾降尘装置;对裸露场地和土方采用防尘网覆盖;土方开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土方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硬化路面专人保洁并保持湿润;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维护保养。
4.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边界,施工活动不得越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5.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冲洗废水处理污泥、废钢材、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弃土与污泥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废****公司;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6. 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施工营地等占地进行清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施工期间应加强对长江珍稀水生动物的保护宣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惊扰减缓措施。
7. 逐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防燃油、机油跑冒滴漏。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
四、**市高新区****执法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市****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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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
抄送:**市高新区****执法局、****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