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338 ;传 真:0594-****008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鲸动****公司 | 鲸动鞋业科技产业园项目厂房改建扩建工程 | ****荔华西大道 619 号 | ****公司 | 项目拟**2#、3#厂房主体工程,并对现有的1#厂房进行改造升级,占地面积27242.86m2,在1#厂房内布设橡胶鞋底、成型鞋、组合鞋底及金属模具生产线,年产橡胶鞋底400万双、成型鞋200万双、组合鞋底100万双、金属模具5000付。项目职工人数300人,无食宿;项目年工作日约300天。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冻机、蒸湿机用水损耗定期补充;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橡胶鞋底生产配料、投料和密炼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密炼、开炼、硫化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橡胶鞋底打磨与组合鞋底打磨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成型鞋生产废气与组合鞋底生产废气经围挡+集气罩+集气管道+两级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DA003)排放;3D打印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取基础减振、隔声处理,将高噪声的生产车间(密炼、开炼、硫化、刷胶等工序)布置于厂区中部,远离南侧及东北侧居民区等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边角料、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及破损的原料空桶、废液压油、废UV灯管等危废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后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管理,集中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完好的原料空桶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破损的原料空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队运往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