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鳌峰中路66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高新区天达路71****学园B座 | |
| 项目名称 | S40**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9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中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省**市**大道5183号 | |
| 投标报价(收费期限):354个月 | |
| 工期:应满足建设工期36个月的整体目标。 | |
|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 综合得分:95.70分 | |
| 资格审查投资业绩: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特许经营项目 | |
| 加分投资业绩: 1.S02**至**高速公路**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2.**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 | |
| 企业获奖: 1.**至**高速公路**段工程 2.京台国家高速公路**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 3.北沿江高速公路**至**段 | |
| 企业信用评级:AAA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金盛****公司、******公司 |
| 地址:**市**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 | |
| 投标报价(收费期限):354个月 | |
| 工期:应满足建设工期36个月的整体目标 | |
|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 综合得分:92.96分 | |
| 资格审查投资业绩: 龙胜-峒中口岸公路**至峒中口岸段 | |
| 加分投资业绩: 1.龙胜至峒中口岸公路**吴圩至**段(一期工程) 2.**(**)西过境线公路 | |
| 企业获奖: 1.**至**高速公路 2.**至**高速公路 3.****至都安高速公路工程 | |
| 企业信用评级:AAA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 地址:**市东**区金银湖路11号 | |
| 投标报价(收费期限):360个月 | |
| 工期:应满足建设工期36个月的整体目标 | |
|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 综合得分:74.70分 | |
| 资格审查投资业绩: S24杭合高速****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特许经营者 | |
| 加分投资业绩: S12线**(**)-**-巴****政府和社会资本** | |
| 企业获奖: 1.**(**)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2.**长江公路二桥工程 | |
| 企业信用评级:AAA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3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63-****02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家利,联系电话: 0551-****926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2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