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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年产1.5万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
地点:**省**市**县穆家镇古树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2°50′54.597″,北纬41°9′19.467″。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及办公楼等,租赁总建筑面积约9200m2,进行设备安装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栗总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