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柏里片区和贵冶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8-01、A-08-02、A-08-03、A-08-0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批后公布稿
(一)规划背景
《**市**柏里片区和贵冶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4年获得批复并实施。根据已批准规划,原**市贵冶片区A组团内A-08-01地块规划为防护绿地、A-08-02地块规划为零售商业用地、A-08-03地块规划为消防用地、A-08-04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025年2月,****政府发布《**市钓鱼滩片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冻结公告》,标志着该片区更新改造工作正式启动。随之而来的被拆迁农户安置任务,成为项目实施中的关键环节。为满足农户的集中安置需求,根据《**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A-08-01、A-08-02、A-08-03、A-08-04地块进行调整论证。
(二)规划范围
调整地块位于**大道、二十三号路、太岩三路、官亭源路围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拟调整地块涉及《**市**柏里片区和贵冶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8-01、A-08-02、A-08-03、A-08-04共4个地块,调整范围11.31公顷。
二、调整内容
1.调整前情况
原规划中4个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防护绿地、零售商业用地、消防用地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指标情况如下:
A-08-01地块:用地面积6071平方米,绿地率85%;
A-08-02地块:用地面积15869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
A-08-03地块:用地面积19842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
A-08-04地块:用地面积7128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2.调整后情况
调整后地块数量不变,指标情况如下:
A-08-01地块:用地性质保留为防护绿地(用地代码1402),用地面积6071平方米,绿地率65%;
A-08-02地块:用地性质由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代码0701)与商业用地(用地代码0901)的混合用地;地块范围向东、向南适度扩展;用地面积2885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
A-08-03地块:地块范围缩减,用地性质保留为消防用地(用地代码1310),用地面积16397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
A-08-04地块:地块范围缩减,用地性质保留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代码070102),用地面积61737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54米。
三、调整必要性论证
(一)推进城市更新进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钓鱼滩村作为典型的**村,房屋多为村民自建,大部分建成年代较早,缺乏统一规划,长期以来,居民饱受环境脏乱、出行困难与设施匮乏等问题困扰,对改善居住条件、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愿望极为迫切。因此,推进城市更新、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成为本次规划调整的重要出发点。
(二)原片区用地饱和,就地安置受限
钓鱼滩村拆迁农户无法在东**内实现安置,需考虑周边区域。东**东、南两侧紧邻信江,发展受限;西向为老**,用地更为紧张。综合比较,唯有向北拓展具备安置可行性,最终将安置地点确定在贵冶区。
(三)精准供地,有效解决民生安置
**大道以东、****中心以北地块为近期可供开发的国有土地,满足及时安置的民生需求,且周边道路和市政设施完善,可立即启动建设,近期即可形**置能力。
四、调整的法规依据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程序要求
依据2019年修订版第四十八条,本次调整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修编,不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机关将严格履行必要性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及报批等法定程序。
(二)满足**省局部调整情形
依据《**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本次调整明确归类为“局部调整”中的第三种情形,即“在不影响单元主导功能、居住建筑总量等控制要求,满足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前提下,对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用地性质或者控制指标调整的”。
五、调整可行性分析
(一)单元主导功能不受影响
拟调整地块位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GX15贵冶贵化生活区单元,该单元以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为核心功能定位。调整后,单元规划人口规模保持4万人不变,所含五个五分钟生活圈(包括**生态小区、**居住区等)结构完整,服务能力持续稳定。
(二)满足公共服务设施需求
本次调整将原单一商业用地优化为商住混合用地,在地块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建筑面积,并采取沿街布局商业的模式。该方案既可满足5分钟生活圈日常商业需求,又能有效避免与北侧综合商超功能重叠,实现商业设施的差异化配置。本次调整虽涉及商业用地规模适度减少,但经综合评估,对区整体商业服务能力影响较小,且不会对其他公共服务功能产生不利影响。
(三)满足居住建筑总量的控制要求
调整后,片区居住建筑总量增加约0.2万平方米,增量较小,符合贵冶区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生活单元功能定位,对区整体规划影响较小。
六、论证结论
综合上述论证,可得出结论:调整是必要的、可行的。
附图:用地布局调整前后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