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大演乡剡溪村森林防火道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安徽-池州-石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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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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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县大演乡剡溪村森林防火道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5-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县大演乡剡溪村森林防火道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5-11 10:51

****政府:

我局已受理你单位《关于报送的申请》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2公顷。

(二)同意项目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本项目征占地面积1.32公顷,按照1元/米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1.32万元。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32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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