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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
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7日,共30天。
二、意见反馈有效期
公示期内。
三、公示网址
****政府网站。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反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送(或邮寄)至****(**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注明“《****中心**单元详细规划》意见”。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187****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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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