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挖掘县域特色农产品,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质、能增收的消费帮扶新品,拓宽农产品产销渠道,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农办《关于对**县消费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经营主体开展消费帮扶新品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范围
在**县注册登记满1年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包含:******社、涉农企业、种养经营主体。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1.证照齐全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 经营许可证、检测资质等对应行业必备证件完整;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纳税、正常经营。
2.信用状况良好。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环保处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近3年无产品抽检不合格记录。
3.无同类财政资金重复申报。未获得2026年度**县财政同类消费帮扶农产品品牌培育专项资金补助。
(二)新品培育项目要求
1.依托全县特色种养**,开发全新品类农产品、预制菜、深加工伴手礼或对原有产品更新升级改良(配方、工艺、保鲜技术)。
2.项目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1月30日。有明确研发投入、设备添置、技术**支出凭证、产品包装设计及宣传营销支出凭证。
3.产品具备标准化生产能力。可批量上市,持有质检报告、产品达标合格证。
(三)联农带农条件(至少符合1项)
1.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有发放工资流水完整凭证;
2.采购农村农户农特产品作为主要原料。签订长期收购协议。
3.流转农村群众土地、闲置资产或吸纳农户入股分红,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
4.村级集体经济联合经营,收益按比例返还村集体用于帮扶群众。
三、项目支持内容与补助标准
(一)支持范围。2026年**县农特产品新品研发、设备采购、技术服务、检测认证、包装设计印制、商标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参展展位、 运营、冷链小型配套等直接投入。
(二)补助方式。采取事后奖补,单个主体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资金**县乡村**消费帮扶专项财政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渠道
(一)申报受理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 17:30 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办公室。
报送要求: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同步报送全套电子版至指定邮箱:****@qq.com。
五、申报材料清单(按顺序装订)
(一)材料目录。《消费帮扶新品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生产 / 经营许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信用证明。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图、近1年纳税证明;
(四)项目实施方案:新品研发 / 包装 / 推广方案、实施计划、预期带动农户增收、预估投入明细;
(五)佐证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设备清单、设计合同等;
(六)产品资质:质检报告、承诺达标合格证、条码、新旧产品实拍图;
(七)联农带农佐证:用工花名册、工资流水、农产品收购合同、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协议;
(八)真实性承诺书、不重复申领财政资金承诺书(附件2);
(九)其他材料:832平台入驻证明、展销活动照片、销售订单、媒体宣传素材。
六、评审流程
(一)初审。县供销社核对材料完整性、资质合规性,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齐;
(二)联合评审。县供销社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开展评审,重点核查联农带农实效、项目可行性、投入真实性等;
(三)公示。****县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建立项目台账、绩效跟踪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全部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伪造票据、虚报投入的,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财政项目,纳入失信主体管理。
(二)培育成功的新品优先纳入本地消费帮扶产品目录,****工会采购、酒店帮扶专柜、线上帮扶平台展销。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县供销社将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考核带动农户户数、群众增收额度、新品市场销量。
八、咨询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陈女士,电话号码:0870-****999;办公地址:********教体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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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