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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DKQQA3XY | 建设单位法人:曹灼 |
| 白岩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石化街887号2楼204室-6 |
| ****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空分装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石油****园区 |
| 经度:124.****7500 纬度: 45.****33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3 |
| 松环建字〔2024〕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795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DKQQA3X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00MADKQQA3XY | 验收监测单位:吉****公司 |
| 912********301707K | 竣工时间:2026-04-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套空分系统,利用低温精馏工艺分离空气,生成液氮、液氧、液氩等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液氧10500t、医用液氧26250t、液氮21000t、液氩1750t、氮气5040万Nm3;外购氢气通过压缩机压缩方式充装,年充装量氢气****000万Nm3。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阶段实际产能为液氧(含医用液氧)约108t/d、液氮约65t/d。本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总投资16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氢气压缩充装生产线因外购氢气原料不足,氢气压缩机及输送管道均未建设,暂不具备投产条件,本次不纳入验收及监测,待后续配套完善后另行验收。 空分装置已按环评及批复建成,设备安装到位,目前稳定运行;液氩因市场暂无需求暂未生产,氮气验收阶段临时排空,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氢气压缩充装生产线:车间已建设完成,设备及运输管道未安装建设,无排污环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空气分离装置:利用空分装置利用低温精馏的方式分离空气,生成液氮、液氧等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液氧10500t、医用液氧26250t、液氮21000t、液氩1750t、氮气5040万Nm3; 2.氢气压缩装置:外购氢气通过压缩机压缩方式充装,年充装量氢气****000万Nm3。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
| 本次验收不包含氢气压缩生产线,待生产原料充足,设备安装齐全后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刷车、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园区市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废水和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协议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二)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压缩系统、纯化系统和精馏系统放空气体主要为空气、氮气和氧气,无组织排放。 (三)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间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滤芯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分子筛、废活性氧化铝和废滤筒五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内贮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废油桶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生产设备区、事故水池和危废暂存间需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及运行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已收集至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园区市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废水和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二)施工期已采取洒水降尘,遮盖苫布等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压缩系统、纯化系统和精馏系统放空气体主要为空气、氮气和氧气,无组织排放。 (三)施工期已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间已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已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厂;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暂未产生废滤芯,待产生后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分子筛、废活性氧化铝和废滤筒五年更换一次,待产生后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内贮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废油桶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带产生后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处理。 (五)生产设备区、事故水池和危废暂存间已做好防渗,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及运行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标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及时申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建设已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已取得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排污许可编号:****。 二、本项目建设均按照批复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均未发生改变,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我司****环保局对接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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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选用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选用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 | 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分别为46.6-56.4dB(A)、39.2-50.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环卫处理,废滤筒、分子筛、氧化铝每五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在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调查阶段暂未产生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待产生后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芯集中收集,由环卫清运处理;废滤筒、废分子筛、废氧化铝每五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厂内不贮存;职工生活垃圾收集至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 | 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本项目于2026年4月29日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备案,****环境保护局****分局,备案编号为220771-2026-015-M。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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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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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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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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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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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