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梁采油厂高青油区2022-2024年滚动开发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审批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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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07148Q韩宗元
江威**省**市**县
**市****采油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油厂**油区2022-2024年滚动开发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省**市高** 芦湖街道、常家镇、唐坊镇、高城镇
经度:117.898340 纬度: 37.206320****环境局
2022-07-27
高环审〔2022〕23号
2024-09-026200
633.2****
913********907148Q******公司
****0502MA3CNWFT9G******公司
****0502MA3CNWFT9G2026-02-05
2026-02-062026-08-06
2026-07-012026-07-28
http://slof.****.com/slof/csr/hjbh/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方案共部署新钻井74口(油井68口、注水井4口、注气井2口)和34口侧钻油井,**电加热多功能罐14座,电加热空气源热泵37座,**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19.63km,**φ48×10mm单井注气管线0.1km,**φ68×10mm单井注水管线3.27km,**正一注至原正二注高压注水干线4.95km。对**油区19口井进行拉改输改造,**φ60×4mm单井集油管线3.1km,**φ76×5mm单井集油管线3.56km,**DN40掺水管线0.65km;本项目还将对**输油站、正理庄分水站、正一注水站、正二注水站等4座站场进行改造。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能力16.3×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46.3×104t/a(第15年)。本期工程共部署了27口新钻井(24口油井、3口注水井)、9口侧钻油井、3口探井转生产井、1口侧钻注水井,分布在28座井场,其中**井场4座,依托老井场24座。**了φ89×6mm单井集油管线共0.51km、φ76×6mm单井集油管线共1.115km、φ72×4mm单井集油管线共4.8km,合计6.425km;**了φ68×10mm单井注水管线共3.52km,并配套建设了供配电、自控、通信等工程。同时包括**输油站、正理庄分水站、正一注、樊家分水站站场改造内容。实际总投资6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3.2万元。
项目分期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油井全部采用注水开发的方式;本项目**2 口二氧化碳注气井,但本 项目生产油井所开采地层与注气地层不同层,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注气开采。全部采用注水开发,未建设二氧化碳注气井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加强钻井设施管理,采用低污染设备,确保钻井过程中工艺废气排放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相关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控制浓渡限值标准。 项目区施工期钻井废水、酸化废液、施工作业废液、清管废水经收集后运回纯梁首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水指标回注标准后回注地层;清理沉积液池等产生污水由**输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井场设置移动厕所收集,由当地农民掏运作农肥。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及采出水经收集依托**输油站、正理庄沉降站、****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水指标回注标准后回注地层。 施工期须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合理布置场站,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对高噪设备须进行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本单位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钻井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理。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纯梁首站采出水处理系****油田注水开发。拆除污泥干化场、污水污油池等产生油泥砂收集拉运至纯梁首站油泥砂贮存池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暂存于樊家油泥砂贮存池,然后利用樊家分水站内油泥砂生物处理工程进行处理,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后,用于井场及道路基础的铺设;废润滑油、少量的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变压器油作为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交由签订协议的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不得直排环境。废气:1、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按照现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1号修订)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采取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扬尘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2、本项目采油井口加强密封,加装了油套连通装置。油井采用全密闭集输工艺。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各项措施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3、本期工程**管道长度短、管径小,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施工队伍、规范焊接施工、优先采用低毒无毒焊条等措施降低焊接烟尘的环境影响,且施工现场比较空旷,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本期工程施工期间焊接烟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1.本期工程钻井液采用水基钻井泥浆,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液循环利用,钻井施工现场不分水,含水钻井固废由“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拉运进行进一步固液分离及处理,分离出的废水按照处置单位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进行处理; 2.酸化废液由施工单位通过****中心****处理站进行了预处理,****中心****处理站,最终处理达标后已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施工作业废液通过罐车拉运至正理庄分水站、**输油站、樊家分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注水开发,无外排; 4.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较少,试压结束后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至施工场地外环境; 5.本期工程不涉及污水污油池; 6.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 7.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依托**输油站、正理庄沉降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运营期正理庄分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产生反冲洗水在反洗水回收罐中暂存后,进入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噪声:(1)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网电钻机,施工过程有专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记录维修台账;施工期除了需要连续施工的钻井井场外,地面工程全部在昼间施工,施工期未收到环保投诉; (2)验收调查期间尚未开展井下作业。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1.本项目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结束后泥浆(28367m3)由“泥浆不落地”施工单位拉运后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泥饼(19157m3)按照处置单位环评批复进行了综合利用; 2.压裂废液通过****中心****处理站进行了预处理,****中心****处理站,最终处理达标后已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回收,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泥浆池及时填埋,进行地貌和植被恢复; 4.施工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已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暂存于施工场地内临时垃圾桶中,后由施工单位统一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6.在拆除正理庄分水站站内污泥干化场过程中产生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无外排; 7.正理庄分水站天然气处理流程中脱硫塔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回收处理。 8.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危险废物,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油泥砂、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变压器油及废滤料。后续生产过程中若产生,已委托了******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均实现了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去向;本项目分期建设,污水污油池拆除工作后期实施;产生危险废物实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钻井过程可能产生的油水窜层、井喷、火灾等可能情况,作好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期间、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井喷、管道破裂等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并已完成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污染事故。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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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区施工期钻井废水、酸化废液、施工作业废液、清管废水经收集后运回纯梁首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水指标回注标准后回注地层;清理沉积液池等产生污水由**输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井场设置移动厕所收集,由当地农民掏运作农肥。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及采出水经收集依托**输油站、正理庄沉降站、****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水指标回注标准后回注地层。 1.本期工程钻井液采用水基钻井泥浆,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液循环利用,钻井施工现场不分水,含水钻井固废由“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拉运进行进一步固液分离及处理,分离出的废水按照处置单位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进行处理; 2.酸化废液由施工单位通过****中心****处理站进行了预处理,****中心****处理站,最终处理达标后已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施工作业废液通过罐车拉运至正理庄分水站、**输油站、樊家分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注水开发,无外排; 4.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较少,试压结束后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至施工场地外环境; 5.本期工程不涉及污水污油池; 6.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 7.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依托**输油站、正理庄沉降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运营期正理庄分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产生反冲洗水在反洗水回收罐中暂存后,进入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本单位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钻井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理。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纯梁首站采出水处理系****油田注水开发。拆除污泥干化场、污水污油池等产生油泥砂收集拉运至纯梁首站油泥砂贮存池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暂存于樊家油泥砂贮存池,然后利用樊家分水站内油泥砂生物处理工程进行处理,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后,用于井场及道路基础的铺设;废润滑油、少量的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变压器油作为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交由签订协议的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不得直排环境。 本项目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结束后泥浆(28367m3)由“泥浆不落地”施工单位拉运后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泥饼(19157m3)按照处置单位环评批复进行了综合利用; 2.压裂废液通过****中心****处理站进行了预处理,****中心****处理站,最终处理达标后已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回收,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泥浆池及时填埋,进行地貌和植被恢复; 4.施工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已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暂存于施工场地内临时垃圾桶中,后由施工单位统一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6.在拆除正理庄分水站站内污泥干化场过程中产生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无外排; 7.正理庄分水站天然气处理流程中脱硫塔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回收处理。 8.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危险废物,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油泥砂、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变压器油及废滤料。后续生产过程中若产生,已委托了******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均实现了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2.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验收调查期间,施工现场临时占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地貌恢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钻井过程可能产生的油水窜层、井喷、火灾等可能情况,作好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施工期间、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井喷、管道破裂等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并已完成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污染事故。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输油站、正理庄沉降站、樊家输油站、纯梁中心联合站**输油站、正理庄沉降站、樊家分水站(与樊家输油站合建)、纯梁中心联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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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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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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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2.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并按计划落实验收调查期间,施工现场临时占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地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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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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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加强钻井及运营期间的生态及土壤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钻井区域、钻井泥浆池占地等区域地表植被进行恢复和绿化。 若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动,须按照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本期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环评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施工期间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施工完成后对地面进行平整,目前井场和管线周边植被恢复良好;验收调查期间,施工现场临时占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植被恢复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 1、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目前项目处于调试阶段,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通过本次验收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3、本项目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变动情况,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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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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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