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路灯更新改造项目 | ||
| 变更内容: | **县**路灯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补遗书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本工程保修期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施工、设备、材料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无条件承担质量缺陷修复责任及免费维保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各部位保修保养年限持续履行维保义务,具体保修期限如下: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防水/防渗漏工程:5年; 3. 电气电线管线、路灯灯具本体、管线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小区道路、给排水配套设施:11年免费维修保养服务; 4. 智慧控制系统:11年免费系统升级、软硬件运维服务;控制系统须采用全市场化开放架构,开放全部第三方对接端口,不得设置技术锁定、设备绑定限制。 缺陷责任期及11年系统升级运维服务期全部届满后,承包人仍须无条件免费协助发包人完成系统后续迭代升级(若涉及)。本条款约定全部维保、维修、升级、人工、材料、配件、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均已全额包含在本项目施工工程合同价款中,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现更正为: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本工程保修期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施工、设备、材料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无条件承担质量缺陷修复责任及免费维保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各部位保修保养年限持续履行维保义务,具体保修期限如下: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防水/防渗漏工程:5年; 3. 电气电线管线、路灯灯具本体、管线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小区道路、给排水配套设施:8年免费维修保养服务; 4. 智慧控制系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智慧控制系统后续升级使用、漏洞修复、安全补丁更新、原有功能适配更新、软硬件运维、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采用全市场化开放架构开放全部第三方对接端口,严禁设置技术锁定、设备绑定限制。 缺陷责任期及系统升级运维服务期全部届满后,承包人仍须无条件免费协助发包人完成系统后续迭代升级(若涉及)。本条款约定全部维保、维修、升级、人工、材料、配件、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均已全额包含在本项目施工工程合同价款中,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二、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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