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种质**库采购磷化铝片剂并进行熏蒸杀虫处理,现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磷化铝原药生产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种质**库磷化铝片剂采购项目
(三)服务地点:**市******研究院****基地种质**库
(四)采购内容
1.采购磷化铝(ALP)片剂,规格为 1kg/瓶,采购数量 87瓶,由成交供应商(磷化铝原药生产企业)直接供应药品,并附带完成库房熏蒸投放服务,具体包括:
2.对12间库房(大库4间、小库8间)进行有效密闭处理(含门、窗、通风口、孔洞等缝隙封堵);
3.按标准用量投放磷化铝片剂(预计约87kg,最终用量由供应商根据库容及虫情专业确定,费用包干),确保杀虫效果;
4.熏蒸期满后进行充分通风散气(使用磷化氢专用气体检测仪检测,浓度降至安全标准以下);
5.清理药渣及残留物(含包装物、托盘等),确保库房内无可见残留,清理物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6.作业期间人员安全由承接方全权负责。
(五)最高限价
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957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柒拾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报价应包含:磷化铝药剂费(含内外双层包装)、密闭材料费、人工投放费、安全防护费、气体检测费、药渣清理费、运输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最终按中标总价结算,除采购人书面要求增加原清单外内容外,不因工作量增减而调整。
(七)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熏蒸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三、技术服务要求
1.药剂及包装要求:
(1)磷化铝产品须符合农业农村部第868号公告规定,使用范围仅限防治储粮害虫。
(2)药剂须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使用。内外包装均应标注高毒标识及“人畜居住场所禁止使用”等注意事项。
(3)药剂须符合GB/T 5452-2017《56%磷化铝片剂》标准,并附出厂合格证明及农药登记证。
2.质量要求:
(1)熏蒸杀虫效果应满足种质**库防虫需求,随机抽样检查害虫死亡率不低于95%。
(2)若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虫害复发(非外部再感染)或对种质**造成损害,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安全要求:
(1)服务方须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磷化铝熏蒸作业安全规程。
(2)作业人员须为熟悉磷化铝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业时佩戴符合GB2890标准的防毒面具(磷化氢专用滤毒罐)、防护手套及工作服。
(3)熏蒸期间库房周边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4)如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财物损失,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磷化铝原药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含磷化铝)及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PD证号);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同意签署安全承诺书,作业期间安全责任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在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含资格、技术参数、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及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4日14:30(**时间)止,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2.文件递交方式(二选一):加急标书代写
(1)纸质递交:**市**区**路28号,****,递交正本1份(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2)电子递交: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格式: [公司全称]+****报价文件 。
3.询价响应文件内容组成:
(1)报价表(按附件1格式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农药生产许可证》(含磷化铝)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磷化铝产品的《农药登记证》(PD证号)复印件(加盖公章);
(5)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声明(附件2,含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及无重大违法记录);
(7)安全承诺书(附件3,含作业安全、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8)产品包装符合性说明(附件4,内外双层包装,附实物照片或示意图);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6年8月4日15:00
询价地点:同文件递交地址(电子报价的供应商无需到场)加急标书代写
澄清答疑: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6年7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含邮箱)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统一进行书面答疑。
八、无效报价及废标情形
(一)无效报价情形
1.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纸质递交适用);
2.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9570.00元;
3.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如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等);
4.所投磷化铝产品不符合国家农药管理规定(无登记证、过期、无合格证明等);
5.报价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7.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废标情形
1.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合同主要条款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磷化铝供应及熏蒸服务。
2.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3.验收标准:采购人自服务完成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药品验收:核对药品品牌、规格(1kg/瓶)、数量(87瓶)、包装完整性、农药登记证及合格证明;
(2)密闭效果:熏蒸期间及结束后检查库房密封情况;
(3)杀虫效果:随机取样检查害虫死亡率≥95%;
(4)通风安全:磷化氢浓度检测达标,无刺激性气味;
(5)药渣清理:库房内无可见残留物
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返工;如因服务质量问题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如种质**受损),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质量保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供应商对所提供服务提供6个月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出现同部位、同类型害虫再次滋生(非外部再感染),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再次处理。
5.安全责任:服务方在熏蒸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财物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
6.争议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夏荫斌
联系电话:189****5759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28号
附件1:报价表(含药剂品牌、规格、用量明细)
附件2:供应商声明
附件3:安全承诺书
附件4:产品包装符合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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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