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附着物(花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停车场附着物(花木)评估项目
3.项目需求:本项目评估涉及仙女镇大涵**侧、区气象局西、华山**,面积约45亩,对项目范围内涉及树木、青苗等附属物进行开展专业评估工作,最终以征收搬迁红线范围内为准;具体参见下图标识。
附着物包含但不限于: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大棚、苗木花卉、果树、青苗、道路、管线、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属物;
4.项目质量要求:本次评估需全面核查现场附着物现状、规格、数量,依据现行行业及地方计价标准,出具合法、真实、精确的评估成果文件,为项目补偿、结算、审计工作提供法定依据。
严格遵守(房地产估价规范)(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地方征地附着物评估相关规定,评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评估合法合规,有效可审,成果需通过招标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且需通过**市房****委员会专业评审,取得结果为“估价报告合格”的专业评审意见,无重大数据偏差及合规问题。
5.招标控制价:评估标的对象市场价值3.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该报价含编制服务酬金(包含编制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现场勘察服务费等)、可报销费用(指编制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所有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服务所支付的费用)、进行报告编制费用,出具**市房****委员会专业评审,取得结果为“估价报告合格”的专业评审意见、评估费用,获取非业主资料费用,聘请专家、专家评审费用、审批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得调整。
6.项目报价方式:按费率报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8.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9.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项目商谈完成后付清余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份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住建部门备案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在本单位,无挂证记录(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3项目团队配备不少于2名中级职称(测绘)及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具备附属物评估相关从业经验,能够满足现场踏勘、测算、报告编制工作需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担过2个以上类似附着物(花木)、工程建设类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成果文件佐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方式
1.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6日
2.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6日9:00—11:00,14:30—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地址:**市**区长江东路238号三楼)
(2)线上报名: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8月6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及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qq.com)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
(6)项目团队人员证书;
(7)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5.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线下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线上报名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各报名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长江东路238号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长江东路23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U盘一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4.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5.项目详情解释权归:****
6.本公告在****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东路238号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1690
****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