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
二、采购人地址: **县政务区
三、采购项目名称:迎宾大道广告牌灯箱宣传租赁
四、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拟采购货物的说明:迎宾大道广告牌灯箱宣传租赁,包含租赁迎宾大道22座双面广告牌灯箱(规格为长6米*高2.8米*厚0.5米,双立柱,不锈钢框架结构),展示县内A级景区、热门景点、高端民宿和宣传标语等,广告橱窗同步展示、画面制作(双面)、日常维护等内容,租期一年。
六、采购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七、最高限价: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迎宾大道广告牌灯箱宣传租赁,由于所需租聘的广告牌灯箱属于****资产,且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县**镇迎驾大道南侧塔韵街2#楼301室
十一、公示期限: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7日17时30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及****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二、采购文件到****自行领取,联系电话:177****8560。标书代写
十三、协商时间及地点:
(一)协商时间:2026年8月12日10时00分;
(二)协商地点:****开标厅标书代写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衡****中心44号
联系人:金辉
电话:177****8560
(二)采购人:****
地址:**县政务区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9****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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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