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飞地经济”产****中心项目运营单位招标采购
公告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中心项目运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飞地经济”产****中心项目运营单位招标采购
2.2 建设地点:**市**区苏里经四街东侧,苏里纬七**侧,滏北街西侧,苏里纬二**侧。
2.3 建设规模:**市**“飞地经济产****中心项目占地共计:51.19亩,总建筑面积29230.04平方米,拟建设共享生产车间19间(其中热镀锌车间9间,生产线:9条;电镀锌车间10间,生产线:10条),废酸再生生产线1条及相关配套工程
2.4 服务期限:五年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满足甲方需求;
2.6 招标范围:**市**“飞地经济产****中心项目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内全部电镀锌厂房、热镀锌及酸洗磷化厂房等生产车间的招商、运营管理、企业服务、设施维护及数字化投入与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镀锌厂房、热镀锌及酸洗磷化厂房等生产车间的相关管理业绩,
3.2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工作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职责范围。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标书代写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3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7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8月24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人:****
地 址:**省**市**区产业**公园北路科创服务港3号楼203
联系人:曲福轩
电 话:139****03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滏东北大街与**北路交叉口IFC金融大厦
联系人:朱子晨、陈丹
电 话:031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