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为****,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询价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项目期限 |
交货要求 |
| 1 |
罐装啤酒 |
500ml*12听/件 |
288 |
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按需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需在24小时内配送到位。 |
| 2 |
罐装啤酒 |
500ml*12听/件 |
144 |
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按需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需在24小时内配送到位。 |
3.2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4生产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证明》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5提供近12个月内具备CMA资质机构出具投标产品全项检测报告。
3.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7日12:00分,邮寄地点为**市**区佛子岭路21****铁路局东门,并电话告之联系人。标书代写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6.1采购人:****
6.2详细地址:****市**区凤宁巷1号
6.3项目联系人:李工(负责答复报价人对采购项目咨询及接收相关质疑、异议材料)
电话:0771-****26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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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