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7-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6-0143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的商务部分为:
| 商务部分 (F2、满分为100分) |
类似业绩 |
20 |
投标人提供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物业服务业绩(非住宅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项最高20分。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需提供完整合同或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计分。 |
| 人员配备 |
80 |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http://zscx.****.cn/)四级(中级工)及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网站截图);②具有应急管理职能部门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③****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T);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8分,最多计24分。 2、安保主管(1人):①****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保安员证书计6分,具备退役军人证计2分;②具有应急管理职能部门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③****管理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8分,最多计24分。 3、维修主管(1人):①****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②****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压电工作业证;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8分,最多计16分。 4、园林绿化、保洁主管(1人):①****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8分,最多计16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并提供投标单位(含分支机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现将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的商务部分更正为:
| 商务部分 (F2、满分为100分) |
类似业绩 |
30 |
投标人提供202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物业服务业绩(非住宅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30分。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需提供完整合同或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计分。 |
| 人员配备 |
70 |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http://zscx.****.cn/)四级(中级工)及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网站截图);②具有应急管理职能部门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10分,最多计20分。 2、安保主管(1人):①****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保安员证书,同时具备退役军人证;②具有应急管理职能部门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10分,最多计20分。 3、维修主管(1人):①****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或T);②****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压电工作业证;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10分,最多计20分。 4、园林绿化、保洁主管(1人):①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条件满足一项计10分,最多计10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并提供投标单位(含分支机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2、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2026年8月25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其他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管理局
(2)地 址:**市鹤**迎丰中路333号
(3)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4)电 话:138****7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鹤****街道锦园南路与天星东路交汇处(湖天一色天星阁)2602-C
(3)联系人:向先生、艾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88****9999、17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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