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开关电源研发生产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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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53639XW高洪卓
谭晓光**市**区
**市**区金星路30号院2号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高频开关电源研发生产项目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21-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市**区 **市**区金星路30号院2号楼
经度:116.357790 纬度: 39.760550****环境局
2026-04-08
京兴环审[2026]30号****
2026-05-153818
821****
911********53639XW****
911********53639XW**同合****公司
****0302MA01YGR41H2026-04-20
2026-05-222026-06-23
http://www.zhongsheng-env.com/nd.jsp?id=846 groupId=-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建项目位于**市**区金星路30号院2号楼,利用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建设高频开关电源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高频开关电源的研发生产,年生产高频开关电源110万个,研发高频电源开关12批(每批92个)已落实,****租用**市**区金星路30号院2号楼,建设“高频开关电源研发生产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高频开关电源的研发生产,年生产高频开关电源110万个,研发高频电源开关12批(每批92个)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高频开关电源高频开关电源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拟建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拟建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拟建项目经测算,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高于0.054吨/年,氨氮排放量不高于0.003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高于0.1765吨/年,烟粉尘排放量不高于0.000375吨/年。 (四)拟建项目所排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中排放限值。 (五)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拟建项目生产生活应使用清洁能源,使用空调供暖。(一)拟建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拟建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拟建项目经测算,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高于0.054吨/年,氨氮排放量不高于0.003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高于0.1765吨/年,烟粉尘排放量不高于0.000375吨/年。 (四)拟建项目所排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中排放限值。 (五)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拟建项目生产生活应使用清洁能源,使用空调供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已落实,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已落实,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提及工艺进行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已落实,项目正在办理验收手续。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53 0 0 0 0.153 0.153
0 0.0459 0 0 0 0.046 0.046
0 0.0028 0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04 0 0 0 0 0 /
0 0.0134 0 0 0 0.013 0.01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水厂处理。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 已落实,本项目运营过程有机废气由厂房负压收集,****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楼顶西侧DA001排放口。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气由厂房负压收集,****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楼顶西侧DA002排放口。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 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目前已与**金隅红树林****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交由**金隅红树林****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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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高于0.054吨/年,氨氮排放量不高于0.003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高于0.1765吨/年,烟粉尘排放量不高于0.000375吨/年。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0281吨/年、氨氮排放量0.045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0134吨/年,颗粒物排放量0.000371吨/年。项目实际排放量低于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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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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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