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6]07号
****政府苍政函[2026]87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宜山镇镇区01-B-11-a、01-B-11-b、01-B-11-c、01-B-11-d、01-B-11-e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苍**宜山镇镇区01-B-11-a、01-B-11-b、01-B-11-c、01-B-11-d、01-B-11-e地块坐落于苍**宜山镇华洋路以东、灵龙大道以南、环**路以西、镇北路以北,五个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2726㎡,其中01-B-11-a地块1125㎡、01-B-11-b地块1497㎡、01-B-11-c地块52㎡、01-B-11-d地块11㎡、01-B-11-e地块41㎡。地块整体容积率:≥1.5且≤3.0,地块整体地上总建筑面积:≥4089㎡且≤8178㎡,地块整体建筑密度≤55%,地块整体绿地率≥5%,建筑高度≤50米。各分区地块的指标严格执行规划条件(2026)9号文件规定,整体地块及各分区地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备注: 1.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耕地占用税、基础设施费,不包括契税等费用,竞得人须另行支付。
2.本地块具体技术指****规划局拟定为准。
3.本地块细分为五个地块,请竞买人详细阅读****规划条件(2026)9号。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规划用地性质、土地用途 |
建筑限高(米)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宗地一 |
苍**宜山镇镇区01-B-11-a地块 |
宜山镇华洋路以东、灵龙大道以南、环**路以西、镇北路以北 |
1125 |
≥1.5且≤3.0 |
50年 |
≤55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纸制品制造 |
59.1 |
12 |
| 宗地二 |
苍**宜山镇镇区01-B-11-b地块 |
宜山镇华洋路以东、灵龙大道以南、环**路以西、镇北路以北 |
1497 |
≥1.5且≤3.0 |
50年 |
≤55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纸制品制造 |
79 |
15.8 |
| 宗地三 |
苍**宜山镇镇区01-B-11-c地块 |
宜山镇华洋路以东、灵龙大道以南、环**路以西、镇北路以北 |
52 |
≥1.5且≤3.0 |
50年 |
≤55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纸制品制造 |
2.8 |
0.6 |
| 宗地四 |
苍**宜山镇镇区01-B-11-d地块 |
宜山镇华洋路以东、灵龙大道以南、环**路以西、镇北路以北 |
11 |
≥1.5且≤3.0 |
50年 |
≤55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纸制品制造 |
0.6 |
0.12 |
| 宗地五 |
苍**宜山镇镇区01-B-11-e地块 |
宜山镇华洋路以东、灵龙大道以南、环**路以西、镇北路以北 |
41 |
≥1.5且≤3.0 |
50年 |
≤55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纸制品制造 |
2.2 |
0.44 |
其他相关要求:
(一)本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270万元/亩;
(二)达产期(2年)年亩均税收不低于35万元/亩,自达产验收年度次年起连续5年内,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35万元/亩;
(三)单位能耗增加值:不高于0.41吨标煤/万元;
(四)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2265.63万元/吨;
(五)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4%;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申请竞买人资****信息化局初审。竞买申请人须在8月31日****信息化局提交项目申请,由县经信局对项目进行确认并出具招拍挂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参加报名。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8月31日前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上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信息化局初审通过的招拍挂资格证明,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的,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属地乡镇、建设平台签订《苍**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公司。
(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公司的权利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人民政府签订《苍**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苍**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并持《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6年8月21日10:00时至2026年9月2日10:00时。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10:00时至2026年8月31日16:00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6:00****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价款。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0577-****8510
(二)、****(灵溪**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5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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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