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6年7月31日)

审批
辽宁-朝阳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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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6年7月31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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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7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568

传真:024-****8567

通讯地址:**市**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公司2.0万吨/年海绵钛、2.0千吨/年海绵锆项目(一期)

******公司

******公司

项目在新征占地内**锆还蒸车间、破碎车间和海绵锆库房,熔盐提纯工序依托现有四氯化锆车间。其他公辅单元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项目实施后主要产品为海绵锆(2000t/a),副产品为氯化镁(4355.7t/a)、锆边皮(45t/a)和等外锆(30t/a)。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盐提纯废气、还蒸废气、海绵锆坨取打废气,拟采取的废气处理措施主要包括:

①熔盐提纯废气经**的“二级水洗+二级碱洗”系统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P1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锆及其化合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还蒸废气经**的“一级水洗+一级碱洗”系统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P1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锆及其化合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海绵锆坨取打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及其修改单中表6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喷淋塔定期排污水、三效蒸发器清洗废水、废熔盐处理系统蒸汽冷凝水)和初期污染雨水。

厂区现有1****处理站,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喷淋塔定期排污水、三效蒸发器清洗废水及初期污****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867m3/d,废水处理工艺为“石灰乳中和+沉降压滤+蒸发浓缩”)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与废熔盐处理系统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现有工程冲渣和收尘灰打浆工序,不外排。

本项目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厂区内现有1座10m2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产生的废真空泵油和废油桶、危险化学品废弃包装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另外,本项目废熔盐回收工序产生的压滤渣和不能回用熔盐属于待鉴别废物,全部暂存于**废渣库内,废渣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库的相关要求建设。待鉴别废物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鉴别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1座30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反应器、废排镁管、废保温棉、废铁屑、一般废包装物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设置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经预测,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制定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加强“三废”管理,按要求严格落实“三废”排放,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堆放。

本项目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按照导则和相关规范要求,依托现有工程布设的5眼地下水监控井;在还****处理站南侧分别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机制,及时对当地的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控。

(6)环境风险

针对本项目环境风险的具体特点,本项目设置水环境风险的三级防控措施,具体为:

①一级防控——生产车间厂房、围堰

利用生产车间厂房、罐区围堰、喷淋塔围堰及其配套设施作为一级防控措施,当发生少量物料泄漏时,可将物料控制在生产车间或围堰内。

②二级防控——事故污水管网和事故池

厂区内已建设1座容积为2880m3的事故池,经核算事故池容积可满足全厂(现有+本项目)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

厂区场地整体地势呈西低东高。事故池位于厂区西侧偏南区域,处于厂区地面标高最低处,有利于实现事故废水、污染雨水及消防废水的重力自流收集与有效防控。

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通过导流沟汇入事故污水管网,通过重力流排入事故池内。在雨排口设置切换阀门,将事故时产生的污染雨水引入事故池。

事故废水分批****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③三级防控——雨水截断系统

厂区生产区和罐区均设雨水截流收集设施,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事故时利用消防沙袋围封厂区雨水截流收集沟。当消防水已漫延到整个厂区,使用消防沙袋对厂区所有出入口、边界关键位置进行围堵,利用墙体、沙袋形成的厂区围堰,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不排入外环境。

另外,园区设有1座容积为5000m3的事故池,当发生重大风险事故,厂内防控措施无法满足要求时,****园区事故池,组成联合防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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