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公司2025****卷烟厂6S标识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司2025****卷烟厂6S标识制作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价合计(含税):9297.31元
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8227.71元
服务期限:二年。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的订单要求,按时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合计(含税):9186.90元
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8130.00元
服务期限:二年。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的订单要求,按时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逢****公司
投标单价合计(含税):9779.59元
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8654.49元
服务期限:二年。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的订单要求,按时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5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漓江路51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95-****6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阳、耿梦娟 0371-****1679、0371-****1911
电话:0371-****1679
电子邮件:****@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0395-****025(拨打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