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6Q3DYQ2L | 建设单位法人:钟履席 |
| 鲁航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耿马傣族佤族****村委会者店寨腾鑫胶厂旁 |
| 嘉伟米业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深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5-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1-C131-谷物磨制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耿马傣族佤族****村委会者店组 |
| 经度:99.106660 纬度: 23.5436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4 |
| 临环审〔2024〕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0MA6Q3DYQ2L001Q |
| 2026-05-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80 |
| 111.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6Q3DYQ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润祥****公司 |
| ****2901MADHLWYW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6PN9CT4Y | 竣工时间:2026-03-11 |
| 2026-05-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0 |
| 2026-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12902.69m2,建设2条生产线,**1条年产13万t大米的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46万t干玉米加工生产线,芝麻、绿豆、高粱依托玉米生产线进行加工,年产1万t。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2902.69m2,建设2条生产线,**1条年产13万t大米的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46万t干玉米加工生产线,芝麻、绿豆、高粱、花生依托大米生产线进行加工,年产1万t。 |
| 原料及产品新增1个花生,芝麻、绿豆、高粱、花生依托玉米生产线进行加工改为依托大米生产线进行加工,年产1万t不变。因芝麻、绿豆、高粱、花生经过筛分、烘干、检验后即可入库堆存,因此其依托的生产线改变不影响大米及玉米加工生产线的原有设计工艺流程,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与环评一致,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米加工:①清理、去石、磁选;②砻谷及谷糙分离;③碾米、分级、抛光;④色选;⑤包装。 2、玉米加工:①卸料;②筛分;③转运输送;④烘干;⑤检验、入库。 3、芝麻、绿豆、高粱 芝麻、绿豆、高粱的加工工艺与产污节点与玉米加工相同,只需要根据不同产品大小(直径)更换筛片设备即可。 | 实际建设情况:1、大米加工:①清理、去石、磁选;②砻谷及谷糙分离;③碾米、分级、抛光;④色选;⑤包装。 2、玉米加工:①卸料;②筛分;③转运输送;④烘干;⑤检验、入库。 3、芝麻、绿豆、高粱 芝麻、绿豆、高粱、花生依托大米生产线(根据不同产品大小更换筛片设备即可)进行筛分、检验后即可入库堆存。 |
| 大米生产线、玉米生产线实际与环评生产工艺一致; 芝麻、绿豆、高粱、花生依托玉米生产线进行加工改为依托大米生产线进行加工,芝麻、绿豆、高粱、花生实际依托大米加工生产线的其中部分设备进行生产,不改变大米的生产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餐饮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1座,1m3)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1座,25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利用抽粪罐车****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线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大米加工生产线卸料、清理、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分级、抛光、色选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1#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后外排;玉米(芝麻、绿豆、高粱)加工生产线筛分、转运运输、烘干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2#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外排;未被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经厂房阻隔、绿化吸附、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热风炉燃烧废气经“3#布袋除尘设施+15m排气筒(DA003)”处理后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DA004)排放。 3、噪声: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等。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稻谷清理杂质、不合格米、稻壳、筛分杂质、生物质灰渣、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化粪池污泥、检验固废、废包装材料、隔油池废油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谷清理杂质与生活垃圾一起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筛分杂质与生活垃圾一起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物质灰渣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肥料;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农户作肥料;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处理;检验固废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废包装材料****回收站;隔油池废油由专用的容器收集后,委托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经单独收集后存储在专用容器内暂存在厂区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运营期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及绿化用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包括餐饮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1座,0.01m3)预处理后与经1#化粪池(1座,5m3)预处理后的办公生活污水一同排入2#化粪池(1座,5m3)处理,最后排入生活污水尾水收集池(1座,3.2m3)收集后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废水不外排,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 2、废气:运营期实际废气主要为生产线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大米(包括芝麻、绿豆、高粱、花生)加工产生的卸料粉尘、生产粉尘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1#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 项目收购的玉米属于缅甸进口粮食,****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的防疫要求,产生的废物需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玉米加工产生的卸料粉尘、生产粉尘经集气罩+2#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外售作为田地施肥使用; 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3#布袋除尘设施+15m排气筒(DA001)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DA002)处理后外排;未被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大气扩散和洒水降尘进行处理。 大米加工生产线和玉米加工生产线有组织粉尘排放改为无组织粉尘,经计算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22.23t/a,相比环评无组织粉尘增加8.9%﹤10%。且根据《嘉伟米业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司,2026年6月23日)可知,项目区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等。 4、固废:运营期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稻谷清理杂质、不合格米、稻壳、筛分杂质、生物质灰渣、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化粪池污泥、检验固废、废包装材料、油水分离器废油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大米(包括芝麻、绿豆、高粱)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稻壳、不合格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谷清理杂质、筛分杂质、大米检验固废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玉米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杂质、检验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外售作为田地施肥使用;大米废包装材料****回收站,玉米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外售作为田地施肥使用;生物质灰渣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肥料;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肥料;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处理;油水分离器废油由专用的容器收集后,委托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单独收集后存储在专用容器内暂存在厂区废暂存间内,委托**正洁****公司清运处置。 |
|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隔油池+化粪池+抽粪罐车****处理厂进行处理更改为油水分离器+1#化粪池+2#化粪池+生活污水尾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实际建设2个厕所,因此配套的化粪池数量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因此处理后可收集回用; 废气由环评设计的3个排气筒更改为实际的1个排气筒,生物质热风炉排气筒及处置措施、食堂油烟的处置措施与环评一致,大米加工生产线和玉米加工生产线的布袋除尘器不设置排气筒。因项目区采取砖混厂房内部,厂房配备窗户、风扇等通风设施,密闭厂房可以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配套的通风设施也可保证厂房粉尘密度不会过高,不影响安全生产,且大米、玉米加工生产线粉尘治理措施由环评阶段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调整为实际建设的大米生产线:“集气罩+密闭输送管道+脉冲除尘+布袋除尘+粉尘收集综合利用+车间密闭及无组织控制”、大米生产线:“集气罩+密闭输送管道+布袋除尘+粉尘收集综合利用+车间密闭及无组织控制”,属于环保措施强化,根据《嘉伟米业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司,2026年6月23日)可知,项目区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环境局耿马分局已出具“关于嘉伟米业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环评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2026年7月15日),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废:大米生产线的固废处置与环评一致;项目收购的玉米属于缅甸进口粮食,****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的防疫要求,产生的废物需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玉米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筛分杂质与生活垃圾一起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检验固废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废包装材料****回收站改为玉米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杂质、检验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外售作为田地施肥使用,玉米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外售作为田地施肥使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不变,虽然玉米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杂质、检验固废、废包装材料经焚烧后再外卖,焚烧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采取密闭炉焚烧外排粉尘量较小,根据验收检测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外排,对环境不利影响未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79.8 | 0 | 0 | 0 | 379.8 | 379.8 | / |
| 0 | 0.0096 | 0 | 0 | 0 | 0.01 | 0.01 | / |
| 0 | 0.168 | 0 | 0 | 0 | 0.168 | 0.168 | / |
| 0 | 0.1188 | 0 | 0 | 0 | 0.119 | 0.11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餐饮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1座,1m3)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1座,25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利用抽粪罐车****处理厂进行处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 | 运营期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及绿化用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包括餐饮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 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1座,0.01m3)预处理后与经1#化粪池(1座,5m3)预处理后的办公生活污水一同排入2#化粪池(1座,5m3)处理,最后排入生活污水尾水收集池(1座,3.2m3)收集后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 不外排,不进行验收监测。 |
|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烟尘、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的标准限值;二氧化硫、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3#布袋除尘设施+15m排气筒(DA001)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DA002)处理后外排;未被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大气扩散和洒水降尘进行处理。 | 已进行验收监测 |
| 1 | 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等。 | 项目区厂界噪声靠近福荣路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等。 | 已进行验收监测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稻谷清理杂质、不合格米、稻壳、筛分杂质、生物质灰渣、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化粪池污泥、检验固废、废包装材料、隔油池废油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谷清理杂质与生活垃圾一起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筛分杂质与生活垃圾一起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物质灰渣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肥料;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农户作肥料;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处理;检验固废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废包装材料****回收站;隔油池废油由专用的容器收集后,委托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经单独收集后存储在专用容器内暂存在厂区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运营期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稻谷清理杂质、不合格米、稻壳、筛分杂质、生物质灰渣、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化粪池污泥、检验固废、废包装材料、油水分离器废油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大米(包括芝麻、绿豆、高粱)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稻壳、不合格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谷清理杂质、筛分杂质、大米检验固废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玉米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杂质、检验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外售作为田地施肥使用;大米废包装材料****回收站,玉米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下脚料及包装物料专用存放库,然后全部投入焚烧池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外售作为田地施肥使用;生物质灰渣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肥料;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肥料;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处理;油水分离器废油由专用的容器收集后,委托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单独收集后存储在专用容器内暂存在厂区废暂存间内,委托**正洁****公司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