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河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立项的通知

审批
河北-石家庄-辛集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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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党校****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6-07-31 12:01:01

冀校办字〔20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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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党校****学院)系统

科研协作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市(含**、****党校****学院),****党校,****党校,****党校,****党校,****党校:

根据《****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冀校字〔2021〕21号)、《关于调整〈****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冀校字〔2026〕1号),****党校****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党校****学院)校(院)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333项2026****党校****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见附件)予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项目名称有调整,立项项目名称以本通知为准。

二、项目立项单位应对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项目负责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严格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四、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结项:

(一)成果内容须与立项项目具有密切相关性,且至少包含1项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

(二)著作须公开出版;论文、研究报告须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含内刊)发表,或得****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转有关部门研究参考(其中,****政府领导须为主要负责同志),或成果的主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被同级及以**政部门采纳。

(三)项目研究成果一般须在显要位置注明“****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报纸发表成果、研究报告不作硬性要求),且不得与其他科研项目同时署名。

五、以著作结项的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的完成时间不超过1年。

六、****学院)要将本通****党校****学校),各立项单位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日常组织管理,做好研究组织和指导工作。

附件:2026****党校****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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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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