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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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有关工作,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现将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以下简称“长三角联合基金”)由一市三省科技厅(委)共同出资,围绕长三角区域重要战略需求,强化“企业出题”机制,深入挖掘和凝练基础科学问题,组织和支持优势力量联合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二、征集领域

本年度聚焦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领域,凝练解决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难题,支撑引领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指南要求

(一)突出应用导向

仅支持“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类指南建议,引导我省高水平基础研究创新主体和优势创新团队面向我省“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和社会民生改善需求,解决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技术难题。

(二)强化企业出题

项目指南建议,须由我省相关企业填写技术需求调查表,提出我省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指南建议人应对照技术需求提出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

(三)坚持成果导向

项目指南建议,须明确科学意义、可行性和研究基础,以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和真实场景应用,协同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攻关。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指南建议人要求

1.项目指南建议人,所在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应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或相当层次及以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须与我省企业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所在高校院所,即为项目牵头单位并作为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企业,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

2.项目指南建议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或相当层次及以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须与我省高校院所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所在企业,即为项目牵头单位并作为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高校院所,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

3.项目指南建议人,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为所在单位的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不接受超龄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指南建议。

4.项目指南建议人,即为项目申请人,仅可提出1项项目指南建议,应**沪苏浙一方或多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即为项目**单位。

5.同一项目指南建议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指南建议,已申报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单位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不是企业的,**单位须包含在我省注册的企业,且该企业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

2.**单位应具备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基础条件、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在相应项目指南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三)指南编制要求

1.坚持需求牵引。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亟待突破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凝练解决难题等关键科学问题,支撑重大应用攻关。

2.坚持成果导向。以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协同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攻关,明确项目指南的科学意义、可行性和研究基础,以及与沪苏浙优势基础研究力量联合攻关的的必要性、**基础等。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和真实场景应用,重点考察重大标志性成果及成果转化应用情况。

3.强化项目组织。应参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织方式,高效配置研究力量、设置研究单元,合理设置项目与课题(3-5个)并明确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经费,应按照研发实际需求提出。

4.配套经费要求。企业作为牵头或**单位的,应当提供项目配套经费。其中,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与财政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2:1;企业作为课题牵头单位的,与相应课题的财政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2:1;企业作为课题**单位的,应当配套经费。

5.其他有关要求。所提交材料,应包括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函、项目指南建议书和技术需求调查表,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应避免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等国家级或省级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五、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我校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申报前期不限制申报意向人数,凡符合条件均可自主申报;后续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予以推荐。

2.申报过程中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支部把关,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后,于2026年8月9日前,将电子版指南建议书、技术需求调查表、汇总清单发至科技产业部邮箱。

科技产业部联系人:汪秀、许梦云,联系电话:****1057,邮箱:****@163.com。


附件:1.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docx

2.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汇总清单.docx

3.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技术需求调查表.docx


通知链接:https://kjt.****.cn/kjzx/tzgg/****54751.html



科技产业部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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