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幼儿园、工业一路幼儿园2026-2027学年度食堂食品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HTH2026-NK-FG002)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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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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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幼儿园2026-2027学年度食堂食品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幼儿园2026-2027学年度食堂食品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壹佰柒拾陆万元整(¥:****000.00元)/佰分之壹佰(100%)

最高限价:壹佰柒拾陆万元整 (¥:****000.00元)/佰分之玖拾伍(95%)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幼儿园2026-2027学年度食堂食品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间)

时间: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08月07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地点:**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

方式:登入**区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注册账号),未报名及未下载招标文件者,报名无效。

售价: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30(**时间)

地点:****(**省******办事处东门安置点22栋自东向西第壹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办理网上注册单位。

2.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标书代写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 2%缴纳履约保证****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履约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按每月所有食材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综合折扣及考核情况进行累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30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验收****银行转账至中标人账户(注:中标金额=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折扣率举例说明如下:打8折,折扣率为80%。)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定价、基准价格、结算价及结算方式:

(1)基准价生成机制:中标人须于每月5日前(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向采购人提交采购点位周边3家****菜市场****超市对应食材的当月有效单价,经算术平均核算后形成食材基准价;中标人也可同步提交属地发改部门公开发布的当月对应食材指导价格作为参考佐证,最终基准价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价格刚性约束:当月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基准价为全月食材供应的唯一结算定价依据,供需双方须严格遵照执行,全周期内不受市场临时物价波动影响,除每月固定的基准价核定环节外,其余任何时段均不得发起调价申请。

(3)跨项目价格一致性要求:若本项目中标人同时为**市**区县域范围内其他同类型公办校、公办园食材配送项目的中标主体,同一品类食材的基准定价、食材质量标准须完全统一,不得因不同项目的中标折扣率差异出现定价偏差或品质降档情况。

(4)逾期兜底规则: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基准价佐证材料,当月食材基准价将直接以采购人自行询价的周边3****超市的食材算术平均价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认可该定价结果。

(5)结算价及结算方式:结算价及结算方式=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月度考核情况。

7.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0.4%收取,封顶1万元,该金额由“**阳光采购平台”收取,中标供应商直接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缴纳。

9.响应供应商如遇到**区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区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566-100。供应商投标具体操作详见【**区阳光采购平台】操作指南。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路

联系方式:0797-****67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办事处东门安置点22栋自东向西第壹号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单位名称:********公司

账号:133********0176196

电话:0797-****198

邮箱:****@163.com

联系人:郑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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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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