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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直****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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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关于**安创****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杭环萧评批〔2026〕89号 |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