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

审批
重庆-重庆-长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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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5MA5U6RBE46赖秋利
刘磊**市**区
******开发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市**区 **市**区**街道****公司厂区内
经度:107.042560 纬度: 29.796030****环境局
2023-12-13
渝(市)环准〔2023〕53号****
2021-04-011200
365****
****0115MA5U6RBE46******公司
915********5719127******公司,******公司
****0116MA5YMRFM6L,915********52294682024-04-02
2026-07-012026-07-29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1jmqC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重新报批)**(重新报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打包1万t废铁质容器年打包1万t废铁质容器
(1)入厂固废类别:原环评阶段项目入厂危险废物类别为沾染“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的废铁质容器(HW08,900-249-08)以及沾染“HW12类染料涂料废物”的废铁质容器(HW49,900-041-49)。变动后,入厂危险废物类别增加含油铁屑和钢屑(HW08,900-200-08)。 (2)贮存场所:为保证运行顺畅,将原主厂房内的临时周转区域进行调整,划分出含油铁屑和钢屑的临时周转区域,根据入厂的危险废物类别分区临时堆存。入厂固废原料贮存能力稍有提高,打包后的成品暂存能力保持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铁质容器暂存及打包工艺废铁质容器暂存及打包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对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成隔间进行密闭,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经“预处理袋式过滤+UV光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进出口加装压差计,及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公司1#、2#炼钢转炉兑铁水、加料、出渣、出钢等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次烟气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0毫克/立方米),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二噁英类参照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公司1#、2#炼钢转炉烟气治理设施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1# 、2#炼钢转炉二次烟气颗粒物排放可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生产厂房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 该范围位于****公司厂区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约5.5立方米/天)。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站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表2钢铁联合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将整个生产厂房地面以及废液收集沟、废液收集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废铁质容器入厂管控要求,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应满足入炉要求。拟建项目产生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公司 1#、2#炼钢转炉产生的钢渣和二次烟气除尘灰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设置面积为112平方米的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设置面积为147平方米的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设置面积为3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区。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 (六)加强碳排放管理 企业应通过设备选型、优化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等措施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其安全预评价报告已通过专家组审查。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和废铁质容器内残留的废液,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厂房内设废液收集沟、收集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成隔间进行密闭,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经“预处理袋式过滤+UV光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公司1#、2#炼钢转炉兑铁水、加料、出渣、出钢等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次烟气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0毫克/立方米),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二噁英类参照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公司1#、2#炼钢转炉烟气治理设施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1# 、2#炼钢转炉二次烟气颗粒物排放可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厂房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 该范围位于****公司厂区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约5.5立方米/天)。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站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表2钢铁联合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将整个生产厂房地面以及废液收集沟、废液收集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设为重点防渗区,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严格执行废铁质容器入厂管控要求,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满足入炉要求。项目产生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君利丰环保委托重****研究院对转炉协同处置项目产生的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钢渣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经鉴别结果表面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钢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现有方式进行处置。钢渣按现有方式进行处置,即含铁较高部分返回转炉进行利用,含铁低的尾渣外售利用;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外售利用。钢渣和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处置责****公司。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项目设置面积为112平方米的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设置面积为147平方米的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设置面积为3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区。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和废铁质容器内残留的废液,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厂房内设废液收集沟、收集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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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治理设施 /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依托冷固球项目生化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1)厂房废气 项目厂房进行全密闭,废铁质容器暂存、倒残及打包等处理过程中废气主要产生于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成品堆放区和危废暂存区。 厂房内的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成品堆放区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成密闭隔间;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成品堆放区和危废暂存点内均设置抽风口,对废气进行收集;1#、2#打包区上方、进料区和出料区各设置1个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 厂房废气通过废气管道引入“预处理袋式过滤+UV光氧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 (2)转炉处置废铁质容器废气 转炉处置废铁质容器时烟气中含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二噁英等多种污染物。转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一次除尘(LT干法除尘)+二次袋式除尘器+三次袋式除尘器”工艺。 2026年6月8日-11日,****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期间,主厂房废气排气筒(FQ1)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1#、2#转炉二次烟气排气筒(FQ2、FQ3)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10 mg/m3的限值要求,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排放限值要求。 2026年6月8日-9日,****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期间:主厂房(WQ4、WQ5)及炼钢车间(WQ6、WQ7)无组织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炼钢车间(WQ6、WQ7)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4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 2026年6月8日-9日,****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东南侧、西北侧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间、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建项目将整个生产厂房地面以及废液收集沟、废液收集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在厂房四周设置废液收集沟(0.2×0.2 m)和废液收集池(6座,总体积2.16 m3),防止装卸、储运过程中撒漏的和打包机挤出的废液向外扩散。厂房外设置径流疏导系统,厂房入口设置斜坡,防止暴雨进入厂房内。 2、厂房全部地面、废液收集沟、废液收集池、事故池等全部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厂区地面在原有冷固球项目混凝土地面的基础上铺设2 mm HDPE膜,然后再铺设30 cm防渗混凝土垫层(C30),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3、建立有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定时开展隐患排查。 4、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地下水污染响应应急预案。 5、****公司内,常规地下水****公司地下水监测数据,3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分别位于厂址南侧上游、厂址北侧下游、厂区下游。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废铁质容器入厂管控要求,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应满足入炉要求。拟建项目产生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公司 1#、2#炼钢转炉产生的钢渣和二次烟气除尘灰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设置面积为112平方米的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设置面积为147平方米的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设置面积为3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区。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 君利丰环保委托重****研究院对转炉协同处置项目产生的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钢渣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经鉴别结果表面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钢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现有方式进行处置。钢渣按现有方式进行处置,即含铁较高部分返回转炉进行利用,含铁低的尾渣外售利用;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外售利用。钢渣和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灰处置责****公司。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项目目前建有1个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为36m2,厂区内危险废物贮存点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并采取了“六防”措施,且设置了警示标识等。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半墙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危废间内设置收集沟,符合环保要求,满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和废铁质容器内残留的废液,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厂房内设废液收集沟、收集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厂房外南侧设有1座有效容积为500 m3事故池;厂房内地面、收集沟、事故池均作重点防渗处理。雨水管道设切换阀,正常情况下初期雨水进入事故池。厂房内设有备用专用空桶、消防砂、灭火器等应急物资,设置了安全照明设施、火灾报警装置等,办公房内设有通讯设备、安全防护装和工具、通风、降温、防潮、防雷设施等。砂、灭火器等应急物资;编制了应急预案,2025年4月开展了应急演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站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表2钢铁联合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站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表2钢铁联合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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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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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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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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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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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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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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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