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医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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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医辅****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省**市**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劳动西路348号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医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医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 ****4800
合计金额小写: ****4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仟陆佰叁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单项服务费

(元/月/岗位)

人员配置数(个)

服务期限(月)

小计(元)

备注

1

门诊护理辅助服务

5508.00

44个岗位

24

****448.00

/

2

产科护理辅助服务

6208.00

13个岗位

24

****896.00

/

3

产后护理辅助服务

6008.00

7个岗位

24

****344.00

/

4

产房护理辅助服务

5808.00

1个岗位

24

139392.00

/

5

儿科护理辅助服务

6108.00

8个岗位

24

****736.00

/

6

新生儿科护理辅助服务

6308.00

5个岗位

24

756960.00

/

7

内科护理辅助服务

6138.00

9个岗位

24

****808.00

/

8

急诊护理辅助服务

6338.00

20个岗位

24

****240.00

/

9

手术护理辅助服务

6038.00

20个岗位

24

****240.00

/

10

临床医疗A辅助服务

6058.00

1个岗位

24

145392.00

/

11

临床医疗B辅助服务

8058.00

7个岗位

24

****744.00

/

12

临床医疗C辅助服务

10058.00

3个岗位

24

724176.00

/

13

药械辅助服务

5758.00

10个岗位

24

****920.00

/

14

煎药辅助服务

4958.00

2个岗位

24

237984.00

/

15

检验辅助服务

5758.00

12个岗位

24

****304.00

/

16

医学影像辅助服务

5758.00

5个岗位

24

690960.00

/

17

康复理疗辅助服务

5858.00

14个岗位

24

****288.00

/

18

功能科辅助服务

5458.00

3个岗位

24

392976.00

/

19

收费辅助服务

4908.00

9个岗位

24

****128.00

/

20

导诊辅助服务

4408.00

4个岗位

24

423168.00

/

21

信息录入辅助服务

4958.00

21个岗位

24

****832.00

/

22

文秘辅助服务

6208.00

8个岗位

24

****936.00

/

23

车辆驾驶服务

6208.00

1个岗位

24

148992.00

/

24

诊间辅助服务

5608.00

20个岗位

24

****840.00

/

25

消毒供应辅助服务

5808.00

6个岗位

24

836352.00

/

26

健康管理辅助服务

5308.00

7个岗位

24

891744.00

/

合计

大写:叁仟陆佰叁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小写:****4800.00 元

备注:1、以上服务需求为满员运行需求,具体使用服务单元个数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总金额不超过****4800元。

2、单项服务费不含晚夜班费、相关福利等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期限为2026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合同金额不超过****7400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所有医辅服务人员聘任需要具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并且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相关要求。服务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二)具体要求

1. 门诊护理辅助服务人员、产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产后护理辅助服务人员、产房护理辅助服务人员、儿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新生儿科

护理辅助服务人员、 内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急诊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手术护理辅助服务人员、健康管理辅助服务人员、消毒供应辅助服务人员、诊间辅助服务人员:

1.1 大专或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持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名);

1.2 新生儿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手术护理辅助服务人员****医疗机构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临床医疗辅助服务人员:

2.1(A) 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医学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优先;

2.2(B) 岗位: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

2.3(C)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或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药械辅助服务人员、检验辅助服务人员、医学影像辅助服务人员、康复理疗辅助服务人员、功能科辅助服务人员: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相应专业初级(师)或以上资格优先。

4.收费辅助服务人员、导诊辅助服务人员、信息录入辅助服务人员:

4.1 要求高中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5.文秘辅助服务员: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6.车辆驾驶员:

6.1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6.2 持有 B1 或 A1 、A2 驾驶证,5 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6.3 负责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和清洁工作;

6.4 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违章,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7.煎药辅助服务人员:

7.1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2 具有《**省煎药人员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2.人员配置要求

2.1.所有医辅服务人员聘任需要具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并且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相关要求。服务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2.2.具体要求

2.2.1. 门诊护理辅助服务人员、产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产后护理辅助服务人员、产房护理辅助服务人员、儿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新生儿科

护理辅助服务人员、 内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急诊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手术护理辅助服务人员、健康管理辅助服务人员、消毒供应辅助服务人员、诊间辅助服务人员:

1)大专或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持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名);

2)新生儿科护理辅助服务人员、手术护理辅助服务人员****医疗机构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2.2临床医疗辅助服务人员:

1)(A) 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医学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优先;

2)(B) 岗位: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

3)(C)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或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2.3药械辅助服务人员、检验辅助服务人员、医学影像辅助服务人员、康复理疗辅助服务人员、功能科辅助服务人员: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相应专业初级(师)或以上资格优先。

2.2.4收费辅助服务人员、导诊辅助服务人员、信息录入辅助服务人员:

1)要求高中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2.2.5文秘辅助服务员: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2.2.6车辆驾驶员:

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 持有 B1 或 A1 、A2 驾驶证,5 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3)负责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和清洁工作;

4)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违章,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2.2.7煎药辅助服务人员:

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 具有《**省煎药人员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4.1.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科室负责人对乙方医辅服务外包年度的综合评分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医院医辅服务外包纳入统筹管理,甲方有权根据上级要求终止医辅服务外包合同,但甲方需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约事宜。

4.2.医辅服务的需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应费用一并调整)。

4.3.如社保基数等遇政策调整,****政府规定的调整时间与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4.4.甲方医辅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评先评优、竞赛及团建活动等,按照甲方相应奖励标准或补贴标准另行核算,甲方可根据乙方医辅服务履职情况、工作表现突出岗位等情况适当给予额外奖励,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4.5.医辅服务过程中涉及抽调至院外服务的人员,其外出期间服务费用标准按所有医辅服务平均服务费的90%计算。

4.6.乙方可优先录用甲方推荐的人员(如有),并办理相关手续,独立完成劳动关系建立及管理。

4.7.医辅服务若有特殊需求时,服务费标准可由双方另行商议。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2.1.按实结算。根据乙方每月实际提供相关服务单元数量、实际服务天数、中标服务费标准、考核结果等要求进行核算,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按月支付医辅外包服务费用。

2.2.晚夜班及加班费用:按晚夜班60元/个标准与乙方提供医辅服务人员承担晚夜班数量、考核结果等要求进行核算(注:临床医疗辅助服务晚夜班费参照甲方现行标准核算),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2.3.每月费用结算日为次月1日,核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上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如遇法定节假日,费用支付可适当顺延。

2.4.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 3 个自然日(特殊情况除外)内足额向医辅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支付给医辅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甲方原医辅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支****银行回单供甲方核对。

2.5.本项目采用服务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等所有费用,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收款账户: **银行候家塘支行(****:800********8016)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01 —— 2027-07-31

五、服务地点
**省**县**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 298 号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科室负责人对乙方医辅服务外包年度的综合评分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医院医辅服务外包纳入统筹管理,甲方有权根据上级要求终止医辅服务外包合同,但甲方需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约事宜。

2.医辅服务的需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应费用一并调整)。

3.如社保基数等遇政策调整,****政府规定的调整时间与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4.甲方医辅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评先评优、竞赛及团建活动等,按照甲方相应奖励标准或补贴标准另行核算,甲方可根据乙方医辅服务履职情况、工作表现突出岗位等情况适当给予额外奖励,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5.医辅服务过程中涉及抽调至院外服务的人员,其外出期间服务费用标准按所有医辅服务平均服务费的90%计算。

6.乙方可优先录用甲方推荐的人员(如有),并办理相关手续,独立完成劳动关系建立及管理。

7.医辅服务若有特殊需求时,服务费标准可由双方另行商议。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专人管理。派驻专职的管理人员(含专职管理人员、人力**管理师、会计等)不少于医辅服务人员实际在岗人数1%(四舍五入),专职管理人员需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并具备管理经验;人力****医院人力**工作经验;会计师应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

2.专业的医疗管理团队,对医辅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激励和考核管理等。

3.稳定、持续的医辅服务人员储备,医辅服务人员招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招录任务;应于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的需求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医辅服务人员安排到位。

4.具有独立培训的师资力量,组织和实施医辅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徒手心肺复苏、消防与职业安全教育、医德医风、医疗文书书写等,课时应不小于10小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5.承接医辅服务人员户籍、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6.与医辅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对医辅服务人员进行日常考核,所有医辅服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为医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转移或合并社保关系以及社保年审、稽核、变更、咨询、解读。

8.为医辅服务人员办理入职和离职手续。

9.医辅服务人员因工受伤和工亡事故处理以及待遇申办,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与经济赔付。

10.医辅服务人员因休年假、病假、婚假、丧假等或因公受伤等情况,依法承担其假期工资、社保、解除劳动 合同时医疗补助金。

11.医辅服务女员工生育期间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2.医辅服务人员非因公死亡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如丧葬费、补偿金)。

13.与医辅服务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产生的经济补偿。

14.医辅服务人员须完成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评为重度心理问题的,乙方不得安排至甲方从事医辅服务工作。依据医疗相关行业职业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医辅派驻工作人员办理上岗体检、离岗体检、健康证、个人计量检测等特殊岗位与职业安全相关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应对本项目服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需做好应急预案处理。

16.乙方须拥有能同时容纳200人或以上的培训场地。

1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 医辅服务人员相对稳定,年离职率控制在10%以内,超标部分按每超过1%,扣除医辅外包服务费10000.00元,以此类推。

2 .医辅服务人员年淘汰率应大于2%,未达标部分按每少于1%,扣除医辅外包服务费10000.00元,以此类推。

3. 医辅服务外包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各类政策性罚款,社会形象好。如涉及安全事故、政策性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处理,涉及扣款、赔偿的,从医辅外包服务费中扣除。

4.医辅服务外包期间,按质按量完成管理服务内容,有效避免医辅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投诉、纠纷。如发生投诉、纠纷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处理,涉及扣款、赔偿的,从医辅外包服务费中扣除。

5.乙方需做好人员储备工作。乙方医辅服务人员在岗期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连续3天及以上的病事假、产假等),乙方需及时安排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替班人员;甲方提出医辅服务需求时,需在7个自然日内安排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上岗,确保甲**常的工作秩序;乙方医辅服务人员提出辞职申请的,乙方需在其离岗前15个自然日安排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到岗试用。否则,甲方将按照缺岗时长和中标相应服务费标准的2倍从医辅服务费中扣除。扣除的服务费,甲方将作为甲方相应科室的奖励基金,经科内组织考核,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乙方员工。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验****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1.医辅服务人员的试用期为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与乙方进行确认,乙方可安排其正式上岗。试用期间,甲方按服务费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按照《医辅服务外包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及规章制度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该考核仅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不直接介入乙方人员管理,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按当月服务费100%标准核算;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按每下降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1%标准核算。一个合同期内累计两个月低于7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考核分数减付的服务费,甲方将作为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乙方员工。乙方应建立医辅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每月定期对医辅服务人员逐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甲方确认。对于不具备岗位服务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医辅服务人员,乙方应予以及时替换,需在10日内安排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到岗试用,确保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医辅服务外包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医辅服务外包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人员管理(20分)

专职管理人员考

勤管理

(10分)

迟到、早退、缺勤、脱岗,在岗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扣2分/人次。

根据岗位职责定岗定人,服务人员有缺编情况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时,每缺一岗影响了工作扣3分。

岗位资质

(5分)

存在相关服务人员无证上岗以及工作能力未达到岗位要求现象,每人次扣3分并予以调换和培训。

人员流动

(5分)

月度人员流动率在2%—15%之间每增长1%扣0.3分;人员流动大于15%,或出现漏报、瞒报采购人,扣5分。

服务质量(40分)

仪容面貌

(5分)

仪容仪表端庄,统一着工作服,挂牌上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按要求着装、衣冠不整、未挂牌、精神不佳者,扣2分/人次。

服务态度(5分)

1.与服务对象交流礼貌、热情,发生争执每次扣1分/次;造成恶劣影响, 扣2分/次。

2.投诉事件经认定属实, 扣2分/次;处理不及时,并构成影响的, 每项扣5分。

综合管理

1.遵时守纪,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聊天、脱岗、吃东

(25分)

西、玩手机等,如有扣1分/次。

2.业务熟练,熟知科室所在楼层、位置及本科室工作内容,如抽考不清楚,扣2分/次。

3.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能够准确回答,表述规范,如不能准确回答,扣2分/次。

4.主动维持就诊秩序,如未做到,扣1分/次。

5.团结协作,无与医护人员或患者发生争执的现象,如有,扣2分/次。

6.有节能意识,能随手关灯,主动维护院内设施、及时报修,如未做到,扣1分/次。

7.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按时召开班会、总结会、提交各类报表,如未做到,扣1分/次。

8.合理安排班次,布置任务并进行分工,如未做到,扣1/次。

9.及时上报工作区域内的问题,未完成当日工作或交接不清,如有,扣2分/次。

10.****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旷工,如有,扣2分/次。

综合保障(5分)

积极配合完成各项会议、活动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空调、卫生、设施等,响应不及时、拒不配合或出现差错事故,每项扣2分/人。

内部管理(20分)

制度建设(10分)

1.完善制度建设,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考核制度等不健全,档案管理不到位,每项扣2分。

2.存在对规章制度规定在实践中的造假行为, 每项扣2分/次。

3.工作中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实施, 每项扣2分次。

员工培训(5分)

1.****医院文化及重点工作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未制定月培训计划,扣5分。

2.未按计划进行培训并考核培训效果,扣2分。

工作改进(5分)

1.定期召开例会,传达医院重要通知精神,查找管理问题,持续改进工作。每月例会次数少于2次,或未达到工作改进效果,扣2分/次。

2.整改项目限时未达标,每项扣2分;

紧急事件(20分)

应急预案

(5分)

未制定或更新相关紧急情况预案,每项扣3分。(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险火灾、停电、设备故障等)

应急演练

(5分)

每季度未进行紧急情况培训和演练,或演练流于形式、未达到实际效果,扣2分。

应急处置(10分)

1.公司过失造成火情、跑水、断电等事故或服务失误,扣5分/次,重大失误10分全扣。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未按照预案处理,或处置不完善,视情况扣2分/次。

附加项

加分项

1.圆满完成重大任务,加1分。

2.为会议保障加班加点,加1分。

3.有效预防处置事故,加1分。

4.会议管理有突出表现、提出创新性举措,加1分。

减分项

其他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酌情扣1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科室负责人对乙方医辅服务外包年度的综合评分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医院医辅服务外包纳入统筹管理,甲方有权根据上级要求终止医辅服务外包合同,但甲方需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约事宜。

2.医辅服务的需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应费用一并调整)。

3.如社保基数等遇政策调整,****政府规定的调整时间与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4.甲方医辅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评先评优、竞赛及团建活动等,按照甲方相应奖励标准或补贴标准另行核算,甲方可根据乙方医辅服务履职情况、工作表现突出岗位等情况适当给予额外奖励,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5.医辅服务过程中涉及抽调至院外服务的人员,其外出期间服务费用标准按所有医辅服务平均服务费的90%计算。

6.乙方可优先录用甲方推荐的人员(如有),并办理相关手续,独立完成劳动关系建立及管理。

7.医辅服务若有特殊需求时,服务费标准可由双方另行商议。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参照招标文件相关约定为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参照招标文件相关约定为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科、采购科、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单位盖章后生效。

(1)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制度,严禁商业贿赂行为。如有违反,按****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均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本条规定泄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接收方承担,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收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邹满 法定代表人: 王丹
委托代理人: 周会娟 委托代理人: 刘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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