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自2008年开始,我市数字城管****政府****公司购买信息采集服务。项目运行17年来,平均每年采集解决问题70余万个,成为市级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智能化、智慧化城市管理的需求和趋势,拟引入智能化方式进行采集,利用无人机技术提升城乡结合部区域的巡查与采集能力,通过部署固定无人机场及移动无人机,构建覆盖重点区域的空基巡查网络,实现对区域内动态情况的实时飞行监测、多源数据采集以及指挥调度。
二、相关标准:四、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巡查方式:采取“固定式+移动式”“定点巡查+定期轮换”的模式进行巡查。配置5个固定机场(含飞机)和2架移动无人机,5个固定机场配套10个机场底座,可根据工作任务开展不定期轮换部署作业,实现布控巡查区域智能监测、识别采集和情况搜集。
2.巡查区域:覆盖**市范围内适飞空域及需审批管制空域。
3.巡查内容:主要巡查采集堆积垃圾、乱堆物堆料、倾倒渣土、道路遗撒、黄土裸露、违规焚烧、水域河滩不洁和设施破损等城市管理问题,根据任务需要开展重点问题、应急巡查和专项巡查采集。后续须根据实际巡查任务场景,动态调整、增补完善巡查识别类别及排查内容。
4.巡查时段:日常巡查通常时段为08:00–18:00,根据任务需要或专项应急保障要求随时进行巡查。
5.巡查范围
5.1固定式机场。每架无人机巡查半径不少于5km,覆盖面积75km以上。原则上每架无人机单日飞行5次以上,每周对当前布控区域实现全覆盖。如遇不适宜飞行条件天气、空域管制等特殊情况,可调整巡查计划。
5.2车载移动式无人机。对固定式机场无法覆盖的区域进行巡查,单次飞行距离不少于5km。
(二)服务要求
1.无人机巡查信息采集要求
1.1 常态化巡查
1.1.1 任务定义
针对布控区域开展全年度、高频次、自动化无人机巡查,实现区域全覆盖、周期无间断的日常监测。
1.1.2 量化指标
原则上每架无人机单日飞行5次以上,每周对当前布控区域实现全覆盖,全年常态化运行。
1.1.3 影像采集要求
要求无人机巡检照片视频清晰度不低于1080P,支持自动采集。
1.1.4 服务内容
航线规划、周期排班、自动起降、实时采集、全程监控、人工干预、日志归档、识别推送。
1.2 专项巡查
1.2.1 任务定义
针对特定区域、任务或定期保障需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开展定向化精细巡查。
1.2.2 量化指标
按任务提供特定频次服务,根据要求进行响应。
1.2.3 影像采集要求
要求无人机巡检照片视频清晰度不低于1080P,多角度环绕拍摄。
1.2.4 服务内容
专项航线规划、多机协同、影像实时回传、报告编制、数据独立归档。
1.3 应急巡查
1.3.1 任务定义
针对突发应急事件及临时紧急需求,提供快速响应、现场勘察、实时指挥服务。
1.3.2 量化指标
响应时间:**≤30分钟,**≤60分钟。
全年无间断全天候应急待命,随时响应处置。
应急报告事件结束后2小时内提交。
1.3.3 影像采集要求
优先实时视频清晰度不低于1080P,支持热成像/夜视,支持多机协同。
1.3.4 服务内容
7×24小时待命、现场勘察、多机协同、****中心)、指挥调度、报告编制。
2.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及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2.1 人员配置
2.1.1 无人机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明确一人为组长,组长为飞行负责人,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机型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或执照(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1.2 系统维护数据分析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信息审核、数据分析、核查归档等工作。
2.1.3 中标人的服务团队须服从采购人调配,采购人可根据服务团队的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
2.2 中标人应配备的设备:全市共配备5个固定机场(含飞机)和2架移动无人机,为提升巡查覆盖范围,需布置10个机场底座用于不定期移转固定机场。
三、技术规格:具体设备规格及技术参数如下(以下参数为基本要求):
| 序号 |
名称 |
具体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1 |
无人机 |
1.最大水平飞行速度:前飞15米/秒,后飞12米/秒,侧飞10米/秒; 2.最大抗风速度:作业(起降)阶段抗风能力12米/秒; 3.最大起飞海拔高度:6500米; 4.最长飞行时间:54分钟; 5.最大作业半径:10公里; 6.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 7.防护等级:IP55; 8.影像传感器:广角和中长焦相机:1/1.3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 长焦相机:1/1.5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热成像相机:分辨率优于640×512; 9.最大信号有效距离:12公里; 10.电池最低容量:6768毫安时; 11.激光测距精度:1米至3米系统误差<0.3米,随机误差<0.1米@1σ; 12.支持近红外补光、支持接口定制化开发。 |
7 |
架 |
| 2 |
无人机机库 |
1.输入电压:100伏至240伏(交流电),50/60Hz; 2.输入功率:最大800瓦; 3.工作环境温度:-30°C至50°C; 4.防护等级:IP56; 5.最大允许降落风速12米/秒; 6.最大运行海拔高度:4500米; 7.充电时间:27分钟(25℃环境下); 8.天线:内置九天线,二发四收,支持智能切换; 9.支持灵活部署(车载部署、固定部署); 10.具备抗振动、水平检测、云端远程标定功能。 |
5 |
套 |
| 3 |
基础配套设备 |
每架无人机配备探照灯和喊话器,用于光线不足时飞行巡查和现场喊话制止违规事件;配备中继站、4G增强模块,实现联网、增强图传等功能,提升无人机在复杂环境下的信号稳定性。 |
7 |
套 |
3.配套系统服务要求主要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3.1 常态化自动巡查服务,按照任务需求定制、调整规划飞行航线,全自动完成现场影像数据采集,全程实时监控飞行状态,实现区域不间断常态化巡检作业。
3.2 标准化案卷制作服务,智能识别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依规生成规范标准化案卷,同步完成案卷归类、等级划分与统一归档管理,满足业务核查要求。
3.3 突发应急实时上报服务,针对城市管理突发、应急等安全问题,能够实时传输识别具体问题信息。
3.4 平台协同对接服务,实现与数字城管系统双向数据、流程打通对接,将识别发现的问题案卷自动、精准推送,形成管理闭环,保障各项业务高效顺畅运行。
3.5 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平台具备数据检索、汇总统计、智能分析模块,可按需调取巡查、案件、作业台账等数据,直观呈现作业成效与问题规律。
3.6 全域指挥调度服务,支持多任务并行、多片区联动协同作业,适配日常巡检、专项整治、突发应急各类场景调度;配套移动端APP,随时随地开展远程指挥、任务派发与现场管控。
3.7 数据存储迁移服务,提供巡查影像、案件台账作业记录等数据存储与备份服务,服务期满后规范完成全套数据迁移工作,保证数据完整无损、安全可控、全程可溯源。
3.8 信息数据安全服务。覆盖无人机巡查业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与人员安全宣教,依法依规做好地理信息、业务数据保密管理,严防数据泄露、篡改、滥用风险。强化设备终端、传输链路、存储平**全防护,落实账号分级授权、操作日志留存、访问行为管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三)服务保障要求
1.空域安全合规要求:中标人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提供飞行空域的申请、飞行计划的报批等服务,保障飞行合法合规。中标人具备空域申请经验的,提供以往空域批件进行证明。
2.无人机应急保障要求: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当无人机发生故障时,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响应处置。对于一般性故障,须在4小时内完成修复;若无法在约定时间内修复,中标人须无条件立即更换同型号或性能更优的替代设备,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确保项目巡查工作的连续性。
★3.人员管理及办公要求:为保障本项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30天内,在**市范围内设立固定项目部,办公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在项目整个服务周期内,应保证上述核心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试飞阶段要求
4.1 飞行作业能力要求: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无人机须具备以下核心性能:稳定悬停、远距离自主飞行、高清航拍、视频实时低延迟传输。
4.2 试飞调试与验证要求:中标人中标后,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市行政范围内)及指定空域条件下,完成不少于3架次的试飞验证。试飞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场、场地适应性调试、全系统性能检测、飞行参数校准、典型场景飞行测试、核心功能验证、巡查航线规划测试。所有试飞调试须确保设备完全适配本项目指定巡查区域的实际作业要求。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承担。
4.3 平台对接与集成要求: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范、接口标准与安全要求,完成本项目系统与**市城管数字化主平台的全面对接,确保数据实时、安全、稳定传输,满足平台数据处理与可视化展示需求。
4.4 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独立、安全、合规的本地化数据存储环境,对项目全量数据实行统一集中存储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防篡改、安全审计及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可追溯,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与审计调阅。
4.5数据安全与备份服务: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45天的巡查数据安全存储与备份服务,平台具备相关安全级别,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可追溯。量化指标:每日完成数据备份;建立完整的数据管理台账。服务内容:巡查数据分类存储、数据定期备份、数据恢复服务、数据安全防护、数据台账管理;按要求保障车载视频分析平台稳定运行、安全可靠。
4.6 中标人需具备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一是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拓展、开发智能巡查采集应用场景,二是能够持续迭代优化采集算法、识别模型,提升智能采集精准度,三是能够依托数据建模开展大数据分析,对高频问题、重点区域、管理漏洞等进行分析和提出整改建议,反向提升整体巡查采集质量与成效。
4.7 数据移交:本项目所有数据及相关成果资产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整、规范向采购人移交全部原始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技术文档及运维资料,移交完成后按要求销毁所有本地及备份副本,不得留存、泄露或挪作他用,未按要求执行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与法律责任。投标人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须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4.8保密要求
4.8.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保密知识教育及培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因中标人原因,包括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不良影响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8.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数据成果的保密工作(如有最新规定文件,均按最新文件执行)。
4.8.3中标人须做好网络防护、设备安全、系统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杜绝安全事件发生。(注:投标人须针对上述3项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9中标人须制定完善的无人机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并购买相关责任保险。为避免安全事故,中标人应于开工前向采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保单复印件备查。项目实施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4.10中标人执行飞行任务时应根据地理条件和环境选择合适的无人机型。
4.11中标人执行飞行任务时,操作人员应穿着应急作业反光背心。操作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做好无人机起降安全措施,阻止作业无关人员进入起降区域。
4.12无人机组执行飞行任务时,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发布或外传飞行任务执行情况、巡查现场图片、视频等数据。
4.13中标人每次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对飞行空域、地理位置、交通路线、气象条件、联络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收集,确认作业现场是否适合无人机作业,由中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负责。
4.14自中标之日后30天内,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巡查区域内的空域申请和飞行计划报批、全部服务人员到位、全部智能飞行设备安装部署与调试、全部系统对接与联调,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实时稳定上报、平台功能可用,完成试运行后,能采集问题并形成标准化案卷,将案卷传送至数字化城管系统。中标人须提前编制无人机巡查方案报送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验收标准:五、验收标准
****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一)验收主体:采购单位为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三)验收方式:进行年度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项目按周期完成全部巡查采集服务并达到约定标准,先中标人进行自查,再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小组:由委托的第三方协助采购方组织本单位相关部室人员或相关专业专家,负责验收事宜以及验收方案的确认;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对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验收书;
4.实施项目验收:采购人确认验收申请后7个日内组织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详细列明各项内容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5.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人须将验收相关资料胶装成册提交采购人归档保存;
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中标人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五)验收内容及标准: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标书代写
(六)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按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进行验收。中标人服务质量未达到前述文件及规范约定要求的,采购人除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外,造成采购人相关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标书代写
(七)争议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任何一方有权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权利义务:采购人有权利享受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应的服务,且同时需履行合同按时付款的义务;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积极履行相关服务,未按要求进行或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应根据采购单位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中标人对于验收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七、其他要求:六、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月根据考核办法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分季度拨付项目经费。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考核
1.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有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1 采购人考评差或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
1.2 中标人擅自将本项目服务转包、分包或交由第三方代实施,经整改无效的;
1.3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数据安全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的;
1.4 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考核时间安排:根据《****无人机巡查采集项目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按****办法执行)。
3.中标人服务期间出现严重违背合同主要义务、影响公共服务正常运行、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重**全隐患的违约行为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违约金,每次50000元,从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扣除款项与考核结果同时生效)。
4.项目服务期前1个月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的服务工作,采购人依据考核指标(附件1)考核。试运行期间,采购人根据试运行情况制定印发《****无人机巡查采集项目考核办法》,试运行期结束后依据考核办法实施考核。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对考核办法中的内容及指标进行修改,中标人应遵守。
5.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
采购人依据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扣分即扣款,可重复扣分,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每扣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00元。考核结果8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同周期内低于80分的,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
(四)其他说明
1.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信息采集设备及传输和存储设备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巡查过程须严格遵守《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
2.本项目所有采集数据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对本项目产生的数据及采购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数据均负有保密责任。
3.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清单提交给采购人,该清单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及现场情况,将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设备、材料、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其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实际使用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标书代写
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等。
7.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8.若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附件1:
****无人机巡查采集项目考核办法
|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与扣分标准 |
总分 |
| 1 |
装备 |
1.作业期间设备、配套器材缺项,无法正常开展巡查作业,一次扣1分; 2.每架无人机及其配套软硬件设备出现损坏、功能缺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维修、更换,影响正常巡飞作业的,每架扣0.5分。 |
20 |
| 2 |
人员 |
1.在岗人员不足配置要求、作业人员无故缺勤,一人一次扣1分; 2.作业期间人员擅自离岗、脱岗,一人一次扣0.5分; 3.工作人员未服从甲方调度管理、违反作业纪律、操作不规范,每违反一次扣0.5分。 |
20 |
| 3 |
巡查作业 |
1.未按要求提前编制月度、周度常态化《无人机飞行巡查计划》,一次扣0.5分; 2.未按照甲方临时调度、专项工作要求制定专项巡查作业计划,一次扣0.5分; 3.未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对无人机飞行管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一次扣0.5分; 4.既定巡查范围内,明显存在城市管理高发问题、重大乱象、安全隐患,常态化巡飞漏巡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或上级督办整改的,一次扣0.5分; 5.巡护任务结束后,未及时按照规范格式要求报送采集影像数据、资料,一次扣0.5分。 |
20 |
| 4 |
应急及专项处置 |
1.甲方下达应急巡查、专项航拍、紧急排查任务,5分钟内人员、装备未完成整装响应,一次扣1分; 2.应急处置、专项巡查作业流程不规范、配合度低、执行消极,一次扣0.5分; 3.因处置不当、响应不及时导致问题事态扩大、产生负面舆情及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 |
20 |
| 5 |
数据安全与保密 |
1.为保障数据不外泄、不违规使用,如发生数据泄密事件一次扣10分,并按合同追责; 2.数据违规使用,一次扣1分。 |
20 |
注: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可重复累计扣分,考核结果80分(含)以上为合格。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