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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4:02发布时间: 2026年7月,**市**区****公司申请将位于**市****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分割,分割方案已发相关部门审查。 现依据《******厅 省教育厅 ****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予以公告,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持有效身份证5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同意该方案。 1、**市**区****公司 (芶江殡葬一体化51635㎡)地块分割方案(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