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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塘尾**工业区B1栋厂房2楼、B1栋厂房3楼、C4栋宿舍205-207号、211-212号、410号、508号、511号物业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8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工业区一区C4栋205:**省**市**区**工业区一区C4栋205 2、**工业区一区B1栋3楼:**省**市**区**工业区一区B1栋3楼 3、**工业区一区C4栋207:**省**市**区**工业区一区C4栋207 4、**工业区一区C4栋212:**省**市**区**工业区一区C4栋212 5、**工业区一区B1栋201:**省**市**区**工业区一区B1栋201 6、**一区C4栋宿舍410:**省**市**区**一区C4栋宿舍410 7、**一区B1栋202:**省**市**区**一区B1栋202 8、**工业区一区C4栋511:**省**市**区**工业区一区C4栋511 9、**工业区一区C4栋206:**省**市**区**工业区一区C4栋206 10、**工业区一区C4栋508:**省**市**区**工业区一区C4栋508 11、**工业区一区C4栋211:**省**市**区**工业区一区C4栋211 |
| 面积/数量 | 1、**工业区一区C4栋205:50.00平方米 2、**工业区一区B1栋3楼:2708.00平方米 3、**工业区一区C4栋207:50.00平方米 4、**工业区一区C4栋212:50.00平方米 5、**工业区一区B1栋201:1525.00平方米 6、**一区C4栋宿舍410:50.00平方米 7、**一区B1栋202:1600.00平方米 8、**工业区一区C4栋511:50.00平方米 9、**工业区一区C4栋206:50.00平方米 10、**工业区一区C4栋508:50.00平方米 11、**工业区一区C4栋211: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62,366元/月(B1栋厂房2楼租金每月每平方26元(含税),B1栋厂房3楼租金每月每平方27元(含税),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20元(含税),不含管理费)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须按时交纳租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退租时,承租方应按时缴清各项费用,如承租方违约或没有履行合同直至完结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承租方还需赔偿其未履行合同时间百分比的免租期租金作为占用补偿。 2、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或法律责任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租赁押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损失。 4、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但装修前需将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报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实施。装修时不得破坏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和承重,并且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承租方在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经营期间,应依法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环保许可等相关证件,办证所需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承租方及承租方所属人员应正常使用并维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房屋及设施设备不正常损坏。如租赁物业的房屋主体结构、排污、排水、机电设备、屋面、墙面、门窗、管道、燃气、通信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均由承租方负责,相关的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合同期届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租赁物业的装饰装修物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电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8、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租赁物业尚未通过消防验收,如承租方承租物业后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涉及租赁物业的相关消防验收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9、租用期间承租方应遵守的规则: (1)承租方应作好安全、卫生、防火、预防犯罪、防水、秩序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租方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2)在租用期间,承租方应具有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及管理、监控流程,能及时检查物业的安全隐患,如发现物业结构及设备有自然损坏现象,及时进行维修整改。如因承租方过错,延误维修或使用不当或本应有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相关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应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保证承租物业后相关的工作人员针对火灾、防盗、预防犯罪的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承租方承租后,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4)承租方应按时交纳各项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管理费、****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上述费用。如因承租方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11、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要求,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1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部分转租给他人,也不得整体转租。若涉及分租或转租,应遵守如下条款: 12.1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和燃气费; 12.2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 12.3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承租方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 12.4次承租方不得再行转租;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如承租方或次承租方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和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任何责任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有转租行为,出现承租方拖欠出租方租金超过两个月的情况,经出租方书面通知次承租人后可以由出租方直接向次承租方收取租金,租金以承租方分租次承租方的合同价格为准(承租方不得一次性收取大于两个月的租金,承租方须在分租合同中注明本要求)。 13、其他条款见合同文本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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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市宝****社区塘尾**工业区B1栋厂房2楼面积3125平方米,B1栋厂房3楼面积2708平方米,C4栋宿舍205-207号、211-212号、410号、508号、511号面积400平方米,总面积6233平方米。有优先承租权(**市****公司)。 二、投标及开标:标书代写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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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一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 物业管理费 | 物业管理费以管理方收费为准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 15时00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05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05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信用资质良好,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信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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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谢经理;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158****6623;0755-****8561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六)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三、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本项目邀请**市****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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