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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2026****机关资产清查盘点服务”进行询价,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2.供应商应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资产清查服务项目业绩。
3.本项目中的资产清查审计服务要求供应商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采购需求
通过本次采购确认一家供应商提供资产清查盘点、专项审计服务,该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其他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6年8月5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及过往业绩,扫描发至邮箱****@163.com。
联系人:雷老师,****5084。
附件:1.2026****机关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需求
2.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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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