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30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年加工处理利用废旧塑料6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年加工处理利用废旧塑料6万吨项目 | **县濛江街道双庆村**大道南侧5号厂房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县濛江街道双庆村**大道南侧5号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06度39分26.410秒,北纬26度14分16.289秒,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8万元,占总投资的17.3%。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施工道路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油;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人****公司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施工车辆、设备冲洗水经隔油池回用于施工;混凝土工程灰浆水、基坑废水等经沉淀池+**池沉淀后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时避免多台机械同时运转,施工机械远离施工场地边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的合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妥善处置;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生产线裂解炉出渣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引风机负压收集出料时逸散的粉尘,出料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通过主集气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裂解气燃烧废气收集进入“脱硝塔(SCR脱硝)+喷淋塔+脱硫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HJ 562-2010)中质量浓度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生产车间全封闭,洒水降尘,加强车间通风;油罐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水封用水经各设备配套的水封罐(12个,0.95m3/个)循环利用。冷却用水经循环水池(540m3)循环利用。脱硫除尘用水经配套循环水池(250m3)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3格池体:隔油、沉淀,容积100m3)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脱硫除尘补充水。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油罐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利用厂房隔音,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黑成品外卖。脱硫石膏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10m2),外售给建材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渣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燃料油储罐区泄漏事故、不凝气体泄漏事故,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等。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